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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孝道观述论

2016-04-19张仁玺

蒲松龄研究 2016年1期

张仁玺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续2014年第2期]

三、安葬父母

孔子说,对父母要“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6]11《孝经》载:“孝子之事亲……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2]27《聊斋志异》中的一些孝子通过各种努力做到了以礼安葬父母,表达了子女对父母的哀思。

汉朝的董永曾卖身葬父,《聊斋志异》中也有这样的孝子。阿喜的母亲去世后,将灵柩停放在寺庙中。父亲“坐行赇免,罚赎万计,渐贫不能自给。” [4]459不久又染病而死。有邻妪劝阿喜嫁人,阿喜说:“能为我双葬亲者,从之。”但“贫者不能为葬,富者又嫌子为陵夷嗣。” [4]459所谓陵夷嗣,指的是衰落家庭中的子女。邻妪劝她嫁给一个姓李的有钱人当妾,阿喜一开始坚决拒绝,她说:“我搢绅裔而为人妾耶!” [4]459但由于经济困难,无力安葬双亲,后来不得不改变态度,她对邻妪说:“困顿如此,每欲自尽,犹恋恋而苟活者,徒以有两柩在。已将转沟壑,谁收亲骨者?故思不如依汝所言也。” [4]459-460于是,便嫁给姓李的人为妾。姓李的人“即出金营葬,双槥具举。” [4]459-460

还有人为去世的亲人庐墓。霍母去世后,青娥对霍桓说:“‘吾家茅田中有雉菢八卵,其地可葬。汝父子扶榇归窆。儿已成立,宜即留守庐墓,无庸复来。生从其言,葬后自返。” [4]929庐墓指的是在服丧期间,在去世的亲人的墓旁盖草庐,守护坟墓。在古代社会,能庐墓者因生活清苦,经常会受到社会舆论的称赞和官方的表彰。

成仙的人也会参加父母的葬礼。苏氏去世后,她离家三十多年的已成仙的儿子便返回家中,“出金葬母,植二桃于墓,乃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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