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满蒙联姻的民族政策对当今民族工作的若干启示
2016-04-19姜珊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姜珊
[内容提要]满蒙联姻历时三百余年,联姻五百余次。满族通过联姻增加了军事力量,稳定了北方边疆。蒙古通过联姻挺高了政治、经济、文化水平。双方从各自民族心理上真正形成了休戚与共的关系。给我们当今的启示是: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必须排除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各民族只有共同团结奋斗发展,才能创造出经济繁荣、文化和谐的社会。
[关 键 词]满蒙联姻;清朝;民族;团结
恩格斯曾对王公贵族婚姻作过精辟的评价:“对于王公本身,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而不是个人的意愿。” [1]清朝通过满蒙联姻将和亲制度发展为一项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民族政策,对巩固北部边防和维护国家疆域完整起到了重要作用。
万历四十年(1612年)努尔哈齐“闻蒙古国科尔沁贝勒明安之女甚贤,遣使往聘,明安许焉。” [2]天命二年(1617年),努尔哈齐首次将爱新觉罗家族女子 “弟达尔汉巴图鲁贝勒舒尔哈齐女妻蒙古国喀尔喀把岳特忒部落台吉恩格德尔”[3]。这些拉开了满蒙贵族通婚序幕。
一、满蒙联姻的特点
(一)双向联姻,联姻时间长、人数多。满蒙联姻将传统单项和亲改为持续不断的相互通婚,宗室女出嫁蒙古的对象不限于亲王、郡王,还包括台吉、塔布襄等阶层。清廷上至皇帝、亲王,下至一般王公贵族也皆娶蒙古女子为妻为妾。杜家骥先生在《清朝满蒙联姻研究》一书中记载:“出嫁给蒙古的公主、格格达432人,娶蒙古王公之女163人,联姻时间长达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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