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肿瘤筛查宜先证其利弊
2016-04-18杨秉辉
食品与生活 2016年4期
关键词:肺癌
杨秉辉
如今诊断技术进步,对多数癌症而言,确有可能在某些肿瘤的早期将其诊断出来,进行手术切除治疗,乃至治愈。问题在于,处在肿瘤早期的患者并无症状,不会主动就医检查,而一旦出现症状,多数已不能手术切除,或切除后旋又复发,治愈率因而甚低。
在“正常人”(其中应包括早期、尚无症状的癌症病人)中开展以发现早期肿瘤为目的的检查,称为“肿瘤筛查”。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便开始了针对“正常”的中老年妇女用钼靶摄影法作乳腺癌的筛查,以及用巴氏涂片法作宫颈癌筛查。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反复论证,基本上肯定:确能查出一些早期的病例,并使其中部分病例获得根治,从而降低了这些肿瘤的病死率。
上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也逐步开展了一些这方面的工作,除了乳腺癌与宫颈癌的筛查外,还开展了在食管癌、肝癌高发区的一般人群中进行的颇有特色的“食管拉网”筛查食管癌,以及检测甲胎蛋白及超声波筛查肝癌的工作,并使其中的一部分病人获得根治,这些工作都曾引起国际肿瘤学界的重视。
在肿瘤筛查问题上,学术界多认为只有高发、预后严重的肿瘤以及若被早期发现能进行根治性治疗的肿瘤才值得筛查。虽值得筛查,还需要有进行筛查的可能性,包括在人群中有较为明确的易患此癌的“高危对象”与有能用于早期发现的检查方法,而且此种方法极少假阳性(将非癌误认为癌)与假阴性(将癌遗漏)、花费较少、易于操作且受检者有较高的“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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