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双重混改者
2016-04-14严学锋
现代国企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企业
严学锋
2015年8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即,中央文件中,将证券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并列、同视为资本市场。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对混改做出部署。“这对我们做产权交易来说是很难得的机会。”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党委书记吴汝川表示,“用好产权市场,可以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一个相对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与监管环境。”
北交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2004年成立,以服务国有产权交易发家。2014年,北交所交易规模达10920.11亿元;2015年前8个月成交额达28000多亿元,已成为全国产权交易市场的中心市场和领先机构。一方面,国企混改对北交所而言是巨大商机;另一方面,作为国资主导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北交所自身可借机深化混改。作为双重混改者,北交所是一个具有特别观察价值的混改样本。
产权市场可倚重
早先,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缺乏规则,实践中比较混乱,暗箱操作导致国资流失的现象不少。国务院国资委2003年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就此开启了中国产权市场高速发展的十年。北交所正是以服务国有产权交易发家的。
产权交易机构的各个部门在项目操作上形成了制衡,切碎了权力,做到了项目转让行为不由个人完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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