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16-04-13刘静然
山西农经 2016年18期
□刘静然
(白城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吉林 白城 137000)
地方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刘静然
(白城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吉林 白城 137000)
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对法律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进一步的增加。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经济转型的发展和需求,迫切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打破传统法律人才培养的局限性和沉闷性,突出对人才应用能力的培养。这就要求地方法学院积极的转变教学思路,以现代化的教学理念,加强教学模式的创新和突破,以科学的教学方法,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来实现对法律人才的培养目的,为社会发展提供复合型的应用法律人才。
地方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在“全面普法”活动的不断推广下,各地方法学院对法学教育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办学规模和招生规模越来越大,法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培养层次逐渐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也日趋健全,法律人才在推进法制社会建设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发展中去发挥的作用和价值也愈加明显和突出。我国在《国家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高校应该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来迎合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基于此,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被广泛的应用于地方高校教育中,全面的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教学双重发展,打破以往人才培养模式中的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更加侧重对学生的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知识、技能的培养,以全面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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