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毛泽东大同观
——基于陶季邑先生商榷意见的新思考*①
2016-04-13李爱华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思想
李爱华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再谈毛泽东大同观
——基于陶季邑先生商榷意见的新思考*①
李爱华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毛泽东没有把大同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等而视之。认为在毛泽东那里“大同”往往就是“共产主义”的观点,是没有充分理由的。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以“大同”来指代共产主义,一是有可借之来说明和宣传共产主义的益处;二是有促进“统战”工作的特殊需要。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如果确有“大同思想”影响的话,那么就不能将其失败只归因于进行社会主义探索实践和追求共产主义理想目标产生了失误,却把“大同思想”的影响放之而不予追究。“把大同思想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和实践中清除出去”,与“不否认大同思想现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发展仍会有某些积极借鉴作用”,两者并不“相互矛盾”,这是辩证思维方法的正确运用。
毛泽东大同观;传统大同观;共产主义思想
国际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10.16456/j.cnki.1001-5973.2016.04.007
陶季邑先生针对拙文《也谈毛泽东的大同观——与王暇见先生商榷》(以下简称《也谈》)发表了《有关毛泽东大同观的三个问题——与李爱华先生商榷》的文章(前文见《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3期;后文见该刊2016年第2期),读后颇受启益。我在《也谈》一文中所阐发的核心观点是:不应把毛泽东大同观看作“一种严密而完整的科学思想体系”,更不能说“整个毛泽东思想在本质上就是以大同为核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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