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及其培育
2016-04-13王樱霏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王 樱 霏
(上饶师范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大学生村官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及其培育
王 樱 霏
(上饶师范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大学生村官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国家政治构架中已经运行多年,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这一制度的实际执行和预期还存在一定程度差距。身份认同的尴尬和危机、工具理性压倒价值理性、知识能力与乡土氛围的脱嵌导致了许多大学生村官无法很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意识也日渐缺失。要改变这种状况,大学生村官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伦理观念,国家必须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必须引导当地村官与大学生村官进行有效的结合。
大学生村官;社会责任意识;缺失;培育
大学生村官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国家政治构架中已经运行多年,这一制度的初始动机在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辅之以解决人才的结构性矛盾,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事实说明,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初步实现了国家制度的预期,不少大学生在此过程中也实现了人生价值,因此,从理论和实践角度上看,大学生村官制度的推行势必要长期坚持。但这一制度的执行和当初的预期仍然存在某种程度上的脱节。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原因固然很多。“当前‘大学生村官’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尽管一些‘大学生村官’的收入远远超过当地村干部的收入,但多数大学生村官仍认为自己的收入偏低;……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