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思路
2016-04-13葛奕舒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葛 奕 舒
(上海大学 法学院,上海 200444)
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思路
葛 奕 舒
(上海大学 法学院,上海 200444)
摘要: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相关法律规范还不完善,在现实实践过程中,侵害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屡见报端。我国近期新修订了《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颁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但总体来看,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仍存在很大的缺陷,需要学界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关键词: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制度;缺陷完善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服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受派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形态[1]406。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制度是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相比传统的两者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制度是一种三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机构先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然后劳务派遣机构将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工派往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然后再由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务派遣工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模式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解决了用工单位临时性用工的需求,是一种健康合理的新型劳动模式。但在现实实践过程中,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劳务派遣制度却呈现出“非健康”增长状态,出现了用工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制度损害广大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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