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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镇叙事:一个亟待深入的文学研究新视域

2016-04-13邱诗越

关键词:市镇小城镇都市

邱诗越

(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在中国现代社会,除了广袤的乡村和屈指可数的都市,还有遍布各地的市镇。中国现代市镇文学是中国现代文学中的一个独特的文学现象。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大批现代作家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从事市镇文学的创作,并且成绩斐然。市镇文学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文学现象,却因概念、内涵的模糊而被学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在中国现代社会,在地理空间和份额上,市镇社会与乡村社会、都市社会呈三足鼎立之势。市镇是认识中国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地理单元,市镇与乡村、都市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兼带乡村与都市的一些特点,又具有自己的独立品格。

一、市镇概念辨析与市镇叙事的内涵

市镇叙事作为学界近期提出的概念,首先要对笔者所研究的“市镇”进行明确的概念辨析与定义。我使用的“市镇”一词源于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乡村·市镇·都会》一文。他在文中首次将我国社会结构划分为“乡村、市镇和都会”三元并立模式,而不是此前的“乡村和都市”二元结构模式,这一提法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他本人也为我国的城镇建设和城市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对对象的定义也即对其边界的划定和对其意义的揭示,这也说明了定义的难度与复杂性。关于定义,齐格蒙·鲍曼在他的《立法者与阐释者》里指出:“每一次定义活动都在努力确立定义者自己的身份。每一种定义都把一个领域劈为两半:彼与此、内与外、我们与他们。每一种定义都最终宣告了一种对立,这种对立的标志就是:在界线的这边存在的某一种特征,恰为界线之另一边所缺乏。”[1](P9)对市镇的定义也恰如鲍曼所说,是相对于乡村和都市的比照来进行界定的。

对市镇进行界定之前,我们先看看有关城市的定义。马克思、恩格斯对城市的定义是:“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要的集中;而在乡村里所看到的都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2](P24~25)这里将城市和乡村的特征进行了对比,指出城市所具有的鲜明特征之一是“享乐和需要”。列宁认为“城市是经济、政治和人民的精神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动力”,[3](P264)指出了城市的重要地位及其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重大作用。我国学者杨东平说:“城市是一个自然和地理单元;城市是人类的一种聚居方式;城市是一片经济区域;城市是一种文化空间;……城市是一种生活方式;城市是一种群体人格;城市是一种氛围,城市是一种特征……城市正像文化一样,是一种很难定义是什么的现实。”[4](P2)从这里,可以看出对城市定义的难度及城市内涵的丰富性。帕克在《城市》一书里认为“城市不止是一群人和社会设施(街道、建筑等)的聚合,也不止是一组制度和管理设施(宫廷、医院、学校)。城市毋宁说是一种心态,一套习俗和传统,一套有序的态度与情感,它们内在于习俗中,通过传统而传承”,指出了城市的物化特征和文化内涵。《康熙字典》认为,城市应具有如下特征:1.买卖之所也。2.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3.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曰市井。4.大市,是昃(中)而市,百姓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市而市,贩夫贩妇为主。[5](P494~495)这里指出了城市的形成及其经济贸易功能。《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城市是一个相对永久性的和高度组织起来的人口集中的地方,比城镇和村庄的规模大,也更为重要。”将城镇和村庄作为城市的参照物,强调人口聚集和一定的规模。《美国百科全书》认为:“城市是一个特定的市政自治体的类型,是比较密集的相当规模人口(2500人以上)的聚合体。”这里强调了城市的管理方式,并将人口规模纳入硬性指标。《中国大百科全书》认为:“城市实际上是规模大于乡村和集镇的以非农业活动和非农业人口为主的聚落。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突出城市的规模、主要人口的组成成份和其功能特点。上述各种关于城市的定义归纳起来强调了城市的如下特征:一定的规模、人口密度及其非农成份、政治功能、经贸中心、精神特点和文化内涵等。从诸多界定中,可以看出城市内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并且,在实践中,因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标准而对城市的具体界定也不同,这是因为城市自身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中,它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因此得出的是一个相对概念,就如同上海,由早期的小渔村渐渐发展成县镇,经过上百年的发展,今日已是繁华的国际型大都市;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对格拉夫梅耶尔关于“城市现象的辖地现实是模糊的”[6](P1)这一研究结论就能很好理解了。

我们看到,上述各种定义对城市进行界定时,乡村是其参照物,常常在对照比较中确立两者之间的内涵。威廉斯(Williams)在《乡村与城市》一书中曾这样写道:“在乡村汇聚了自然生活方式的想法:平和、简单、纯朴的美德。在城市则汇聚了成就中心的想法:学问、通讯、光。由此发展出强烈的对立观念:城市是喧嚣、庸俗、充满野心的地方,乡村则是落后、愚昧、狭隘的地方。”这里写出了乡村与城市这种二元对立社会结构的不同内涵:现代世俗是城市的特点,传统落后则是乡村的代名词。同样,对市镇进行定义也是在都市与乡村的双向比照制约中进行界定,正如社会学家辛秋水所说:“它的形成与发展正是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的结构对立运动的逻辑结果。”[7](P55~57)在社会的发展中,市镇这一社会结构现象确实存在,是不同于乡村和城市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如果仔细地考察小城镇社会,您将发现小城镇社会既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城市社会,更不是一般意义的乡村社会”。[7](P55~57)这说明市镇的存在呈现出了自身的特点与内涵,拥有了自身的意义。

市镇这一术语与常用的“小城市、县城、小城镇、集镇或镇”近似,具有类似的内涵与外延,甚至有时候也替换使用。学界对城镇的研究,国外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开始了对城镇体系(urban system)的研究,英国学者霍华德(E.Howard)在“田园城市(Garden cities)”模式中提出了关于城镇体系的概念雏形。随后,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W.Christaller)在1933年提出了著名的中心地理论,进一步深化了城镇体系的概念内涵;直到1960年,“城镇体系”这一名称才得以确立,是由美国地理学家邓肯(O.D.Duncan)和其同事在《大都市和区域》一书中首次明确提出。20世纪70年代以后,对城镇体系的研究进入高潮时期。[8](P46~47)“韦伯认为中世纪市镇是西方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市镇在很大程度上宣告了资本主义和现代国家的发展,而后两者反过来又对市镇组织及其他权力机构的关系施加影响。”[6](P8)这也说明在西方社会,市镇也是很重要的一种社会形态。而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对我国小城镇的研究也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收录于《乡土重建》一书、写成于1947年、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乡村·市镇·都会》一文中提到了关于市镇与都会和乡村在经济发展上的关系,这里的市镇即指小城镇;费孝通在《乡土重建》里将因乡村间的商业活动而使人口聚集所形成的社区称为“市”,以此来区分“城”, 所谓“市”,即买卖的地方;因为在我国古代“‘城’的本意指包围在一个社区的防御工事,也即是城墙”。[9](P322)

市镇是在农村集市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在早期,农民之间因彼此的需要进行物品交换以互通有无,由开始的物物交换到后来的货币贸易,渐渐发展成农村农产品的交换中心,由不定期至定期的交易发展到长期稳定的市场贸易活动,从农村的贸易中心逐渐发展成商业集镇。顾朝林就指出了市镇的形成发展过程:“草市向商业集镇演变。随着草市的进一步发展和大量兴起,使一些大的农村集市成为附近地区的集散中心和城乡交流的联结点,从而演变为市镇。”[10](P83)

农村集市的称谓很多,刘石吉在研究中指出:“墟市或集市贸易,是中国城乡传统的商品交换形式。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它的前身,名称繁多,最初称为‘市’;南北朝后,长江流域及北方农村称‘草市’,南方农村称‘墟市’;西南地区特别是四川叫‘亥市’。有些地方称村市、山市、野市、子市、早市、庙市、草墟、村墟、水步、山步、道店、庄店、草店、野店等,不一而足。”[11](P289)集市发展成为集镇、市镇,除了交换剩余农产品,还有相当部分的商品性农产品参与交换,这样集镇慢慢成为收购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的基点,集镇也因此成为附近农民的经济交换中心。

目前,学者对市镇概念的界定还较模糊,不甚明晰。城市有时涵盖了城镇,胡顺延等在《中国城镇化发展战略》中指出:“从广义上讲,城市是与乡村居民点相区别的各种城镇型居民点的总称。在这种情况下,‘城市’与‘城镇’这两个概念是相同的。从狭义看,‘城市’与‘城镇’这两个概念又有严格区别。”[12](P2)这里反映了城镇概念因模糊不清被纳入城市范围,而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是有不同之处的。费孝通曾在《小城镇,大问题》中给出了“小城镇”的定义:“有一种比农村社区高一层次的社会实体的存在,这种社会实体是以一批并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口为主体组成的社区。无论从地域、人口、经济、环境等因素看,他们都既具有与农村社区相异的特点,又都与周围的农村保留着不可缺少的联系。我们把这样的社会实体用一普通的名字加以概括,称之为‘小城镇’。”[13](P199)费孝通从与农村的对比中,指出小城镇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及与乡村的联系。而李云才则认为:“小城镇是一个包括镇区及其周围乡村在内的经济社会实体,它是乡村中一定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又是城市联络乡村的桥梁、纽带和结合点。它既是一个行政区区划概念,又是一种经济社会形态。”“行政概念上,凡是建制镇都是国家政权中的基层政权,和乡是同一级建制。作为经济形态,小城镇是城、镇、乡经济网络中的网点。小城镇不仅包括作为基层政权的建制镇,还包括各种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非建制镇。从性质上说,小城镇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属性。”[14](P489)这里,主要说明了小城镇与乡村的紧密联系及近乡联城的特点,指出小城镇不仅是社会形态,也是一种经济形态。熊家良在《现代中国的小城文化与小城文学》一书里这样定义“小城”:“区别于大、中城市和农村乡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主要由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口聚居的,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15](P52)他将“一部分小城市、县城、建制镇、非建制镇、规模较大的农村集镇和规模较小的中等城市纳入‘小城’的范畴”。[15](P52)熊家良如此界定“小城”概念是由于他着重于外部研究,涉及文本本身的研究所占比例较小,但笔者依旧觉得他对“小城”的界定还是较为抽象,将小城范围有扩大之嫌。在美国,小城镇就有两种概念,一种就叫小城市,即“small city”;还有一种叫小镇,即“little town”;美国的小城镇往往是由居民住宅区演变而来,一般200人的社区就可申请设镇,如有足够的税源,几千人的社区就可申请设“市”。鉴于以上所述及我的具体研究对象,我所指的“市镇”既不包括以农业生产为经济活动的乡村聚落,也不包括层次复杂的都市(大、中城市);而是比都市小且具有一定的规模,人口绝大数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是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运输、娱乐消费和商业服务的中心;它既有都市的部分要素,又有乡村的部分属性,是都市与乡村之间的过渡带,也是城乡要素交流的载体。这里的规模范围主要采用学术界通用的标准,即指20万人口以下、2000人口以上的,非农业人口和非农业活动占有相当比例的小城市、工矿区、县城、建制镇和非建制镇及集镇。这样,就构成了“都市—市镇—乡村”三元并立的社会结构。从特性和功能来说,市镇与都市和乡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城乡的过渡带,“是一定社会范围内一定量的各种城市生产和生活要素与农村生产和生活要素的有机的空间结合形式”。[14](P7)“小城镇是城乡生产要素交流的‘变换炉’、‘合成塔’和商品交换的‘中转站’”,[14](P14)市镇带有都市的某些色彩,又带动影响着农村的发展,是所谓的“城之尾,乡之头”;市镇具有城与乡的双重特色,“它是作为联结城乡的纽带,既是构成城市体系的一部分内容,也是农村发展的中心”。[16](P8)

我在论文中使用“市镇”而不沿用其他类似术语,主要原因有三:第一,因为我的研究对象“市镇”相较于其他的术语更能体现其因商业经贸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渐进动态过程;市镇是逐步形成的,人们因生活所需先是形成初级草市、集市,伴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发展成为集镇至市镇,正如顾朝林在其专著中所说:“明、清时期,大多数市镇都是在原有乡村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集市、集镇和市镇的,其人口增长很迅速。”[10](P115)在《周礼·地官》中也生动地描述了古代市镇的形成过程及其所具有的经济性质:“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明朝正德年间编撰的《姑苏志(卷18)》在写到“市镇”时就认为,“居民所聚谓之村,商贾所集谓之镇”,明朝成化年间编撰的《湖州志(卷4)》也有类似的看法,“商贾聚集之处,皆称为市镇”,这里很明确地指出了村与镇的人口成份的不同,市镇主要人口为“商贾”,同时也指出了市镇所具有的商业性特征。以上这些说明了市镇是因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最显著的特征是其商业性。第二,通过大量的阅读,发现在中国现代小说文本里常常出现“市镇”这一称谓,如“看了我们这样多的茶馆,人们会以为我们这市镇很大吧……”[17](P318)“远远的一带枫树林子,拥抱着一个江边的市镇,这个市镇在左右的乡村中,算是一个人口最多风景最美的地方”[18](P18),等等。第三,通过阅读发现,我所研究的对象背景主要为县城和镇,那种经济不够发达、规模较小的小城市在我的研究对象中并不多,只是很微小的一部分。基于以上诸种原因,我将研究对象称之为“市镇”而不是其他的名谓。

巴赫金曾说:“对涵义的界定,揭示其深刻而复杂的本质。理解涵义就是通过直观(观照)来发现实有的东西,再通过建树性的创造去加以补充。”[19](P377)那么市镇文学的内涵又是什么呢?我认为:一是以市镇为背景,写作市镇内容为其素材,作品呈现出市镇生活特征,以此来区别于都市文学和乡土文学;二是市镇的地域性,作品中呈现出市镇的地方风俗、自然风物和人文风貌等独特的区域性特色,彰显其特有的意蕴价值,而这些特征既有别于都市也不同于乡土;三是现代市镇意识,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文本体现了对城乡的冲突与抵牾的观照,写出了现代市镇生活的实质,呈现出不同于其他时代的同类题材作品的特征。因此,我认为市镇文学即以市镇为其背景,以写作市镇人物及市镇生活为其主要内容,市镇在文本中能对人物及情节起到牵引或推动的作用,且呈现了现代市镇意识及市镇的独特地方性内涵与意义的文本。现代市镇小说是现代市镇叙事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亟待深入开拓:市镇叙事的意义

学术界对城市的研究无论在国内或国外都非常重视,且取得了累累硕果,而对市镇的研究相对较为薄弱,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市镇的概念未能得到确立、内涵界定模糊不清所致。在现代,中国市镇的地位和性质似乎尴尬而暧昧不清,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市镇在理论上没有独立的地位,城市学家、社会学家常常将小城镇(或市镇)研究纳入城市视角,关注其在社会政治经济层面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1947年,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村·市镇·都会》一文里提到了市镇,但只是将其作为一种现象提出来,指出市镇经济现象的存在,他本人1983年在《小城镇 大问题》一文里对“小城镇”给出了自己的定义,指出小城镇是有别于城市与乡村的一种社会形态;辛秋水2001年在《小城镇:第三种社会》里也指出小城镇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城市社会,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乡村社会,而是“单位—家族制”的“第三种社会”,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形态,实际上呈乡村社会、城市社会与市镇(或小城镇)社会的“三足鼎立”之势。就中国现代社会结构形态而言,更是如此。目前,研究者对市镇(或小城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学、社会学、城市地理学等方面,而从市镇角度对市镇文学现象进行的研究则相对较少。

中国现代市镇文学是中国现代文学中的一个独特的存在。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因研究者的研究视角不清导致市镇的地位、性质模糊,致使市镇的特殊性没有受到重视。许多研究者常常把小县城、大集镇甚至部分中等城市都当作“大农村”,这样从理论的角度来看,市镇又似乎与乡村连为一体了;在文学研究领域,常常是将市镇文学现象放到“乡土文学(或乡村文学)”的范畴里去研究探讨,如凌宇等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在谈到“乡土小说”时就指出:“所谓‘乡土小说’,是指以故乡农村或小市镇的生活为题材,着力于风土人情的描绘,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的小说。”[20](P88)这里,我们看到乡土文学将市镇题材涵盖了,市镇文学现象被遮蔽了。袁行霈在他的《中国文学概论》里把中国古代文学分为宫廷文学、士林文学、市井文学、乡村文学四类,其中的“市井文学”就涵盖了市镇文学作品。可见,市镇文学现象无论过去或是现在常因概念、内涵的模糊而被学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市镇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文学现象,南北朝民歌、唐传奇、宋元话本等都有对市镇现象的反映,如“三言二拍”里的《蒋兴哥重会珍珠衫》、《王娇鸾百年长恨》、《十五贯戏言成巧祸》等作品里就有对古代市镇的叙述。然而,由于古代封建传统文化的强制作用和制约力量,以及古代市镇体系经济职能大都寄生于行政职能的特性,文化中的区域特征并不十分明显,语境的界限相对来说较模糊。在古代文学里,流派的形成、作家作品的差异主要是由于文学主张的不同而形成各自的特色,如在文坛上影响深远的“桐城派”,戴名世、方苞、刘大櫆、姚鼐、梅曾亮、曾国藩等同为此派,其代表人物并不全是桐城人,地域超越桐城而遍及全国,如梅曾亮为江苏上元人(即今南京人),曾国藩为湖南湘乡人,但他们都隶属此派。其主要原因是他们的观点主张相同,风格特色相近。在外国文学中也有市镇文学作品,不过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市镇与中国的市镇有所不同,美国的市镇高度自治,独立性强,各种机构设施都相对完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水平较高,正因如此,他们的市镇作品有别于中国的同类题材作品,呈现了自己的鲜明特色。如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发表于1919年的成名作《小城畸人》里就反映了小镇人的孤独和痛苦,人们没有因工业化带来的经济发展和物质丰富得以享受,而是生活在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与无助中,他们无力主宰自己的命运,时时遭受各种压抑而异化成为畸人。

就市镇所处的空间共生结构而言,市镇是乡的扩大和都市的缩小,与城乡有血缘联系但又有差别。叶圣陶在《某镇纪事》里就写出了都市与市镇之间的差别,李大爷当官的儿子回来,为了设宴迎接,镇上名厨阿鲜力求将筵席做得尽善尽美,“马上搭小火轮跑上海。回来时带着一大网篮西式点心糖果以及渡过太平洋远道而来的桔子、苹果之类,阿鲜说,这叫没法里想出办法来。在这镇上,大批地消费这类东西,的确是破天荒”。[21](P411)这里写出了都市与市镇之间物质丰寡上的鲜明差异。市镇既具有自然经济也有商品经济,与农村相区别同时又保持着联系,兼有乡村与都市的特点,又具有自己的独立品位,即:市镇既有商业性又有小农性,就如同韦伯所说的“半农的城市”。茅盾的《霜叶红似二月花》里就写出市镇与都市和农村的联系,王伯申开办的轮船公司已经使得“上海市面上一种新巧的东西出来才一礼拜,我们县里也有了”,商路开通后,他用存款开办地方工业,进行经济扩张,从这些因素中可以看出市镇经济趋城的一面。另外,在小说中,我们也看到了市镇经济对农村的影响,赵守义与王伯申的冲突最后却直接损害农民的利益,轮船在河水暴涨时通行冲毁了农田,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在《林家铺子》里,通过小商人及其经营的商品,把殖民化的都市与殖民化的农村自然地联系起来,使读者很清楚地看到了市镇与都市和农村两者之间的联系。在现代中国,市镇是认识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地理单元和观察窗口,市镇处在乡村与都市的两极之间,在地理位置上处于乡村与大中城市的结合部,邻接乡村,翘首都市;在文化上,市镇是现代与传统的过渡带,一方面深受乡土文明牵绊,另一方面又亲近现代文明;这就决定了市镇小说在意识形态上的边缘性和中介性,同时也形成了文学上市镇叙事的二向性功能。同时,就空间构形来说,市镇显然不同于大城市。王德威就曾这样描述沈从文的故乡凤凰县:“漂浮、回荡在沈从文记忆中的超自然力量与古老道德,是凤凰与湘西不同于上海或北京的地方,它们构成了楚文化。”[22](P265)王德威这样说,是为了说明在中国现代文学中,凤凰作为市镇与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它的空间轮廓,还在于它的文化内蕴;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地方文化对市镇的“构形”有很大影响。不同的地方呈现出不同的地方特色和文化特征,正如荀子所说:“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错习俗之节异也。”(《荀子·荣辱第四》)“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荀子·儒效第八》)这也进一步说明了不同的作家在其作品里呈现出独具的地方性特征是一种普遍特色。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在研究中国的市镇发展后,在《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一书中就指出,地方化是中国市镇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鲜明特色。市镇小说文本的叙述语境呈现出特定的地域文化色彩,蕴含了独特的审美意蕴和价值,呈现了独特的风格和审美特征。汪曾祺的小说创作正是因为呈现出明显的地域特色,他才被学界称为“最有风格的作家”,并被定位为“风俗画作家”。

中国现代市镇文学是最近几年文学界提出的一个新命题。从市镇这一特定的角度入手,结合中国现代市镇所特有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形态,我们也将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发现一些重要的文学现象,这有益于拓展研究视野、深化现代文学研究,有助于我们完整、清晰地把握中国现代市镇小说所特有的审美内涵,展示其被既有研究模式所忽视或遮蔽的文学价值。作为小说文本中的一个地域空间,市镇在叙事中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标明故事发生的地点,但它在文本中的意义又不仅仅止于“地域空间”,“市镇”的功能超出文本。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把小说当成“重现”民族这种想象的共同体的最重要的技术手段的原因之一,[23](P26)市镇既是作家的想象空间也是其叙事资源,如市镇在鲁迅的创作想象中就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李鸥梵在《铁屋中的呐喊》一书中指出:“在他(鲁迅)的25篇小说中,14篇说的都是以S城(显然是鲁迅故乡绍兴的投影)和鲁镇(她母亲的故乡)为中心的农村世界。”[24](P60)市镇承载了丰富的意义与内涵,它不仅是静态的地理概念,还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历史范畴;它既是一种地理意义上的现实区域,也是精神意识层面上的一种文化符码,其丰厚的内蕴涉及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人类学等诸多领域,包含了多重语义空间;它能给人以遐想与想象,既呈现了地域特点和文化内涵,又包含了现代性质素和都市文化的内涵,还与传统文化息息相依。

在中国文学史上,乡土文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据文学史家考证,这一提法最早由张定璜提出,1926年他在评论鲁迅的创作时称之为“乡土小说”;而真正对乡土文学进行界定并产生深远影响的是鲁迅,他在1935年3月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写道:“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25](P9)而事实上乡土文学并非一个文学地理学概念,它其实是对某种文学风格或文学特点的概括,因“乡土文学”的提法重在主观,重乡土内容和地方色彩,人文学者更多关注的是“乡土中国”与“现代中国”的互动关系。中国现代市镇小说的提出既超越了狭隘性和二元化,与乡土文学相通,但又有所超越;既趋向现代性,又与都市文学相联系,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既是现代的,又是传统的。中国现代市镇小说的叙事角度既是向后看的,又是向前看的。向后看指向乡土和传统文明,向前看指向城市和现代文明,这种叙事角度对作家来说是矛盾的、二律背反的,如沈从文、师陀等作家的市镇小说都有这方面内容的呈示。

市镇在中国现代社会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图景,正如张英进指出的:“在现代中国小说描述的文化景观中,小镇占有突出地位,这已是批评界的共识。大多数情况下,当一个中文作品中提到‘县城’或‘山城’时,我们的脑海里马上会浮现出小镇的形象。”[26](P33)不同作家笔下的市镇呈现着不同的风貌,不同地区的市镇在地理、风俗、生活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异,而作为整体的这些市镇小说,生动地再现或表现了20世纪上半世纪中国的时代风云变化,以及介于乡村和大城市之间的市镇的生活状况。

从中国现代小说来看,由于地域的阻隔与迥异的语境,导致了都市、市镇、乡村三者间叙事内容的差异与别样的风格特色。如市镇里的茶坊酒肆多是五方杂处、各种信息流转、矛盾调停之处,可谓是人间大舞台的缩影,如在张天翼的《清明时节》及沙汀的《在其香居茶馆里》、《淘金记》、《公道》等市镇作品里,其中的茶馆不仅标示了故事发生的地点,而且还通过茶馆里人物的言行举止揭示了特定的社会现象与时代内容。作家对此的叙述,折射了市镇独特的世态民情、地方风习,体现了作家对市镇社会的思考与市镇人物的关照。而在老舍、刘呐鸥、穆时英等作家笔下的城市小说里的茶馆酒店,不仅是文本的叙事空间,还是一种独特的都市符码;既是都市文化的象征,更是都市生活内容的表征。市镇由于少规约束缚,因而市镇居民多在茶坊酒肆里消闲娱乐以寻求寄托,享受休闲成了他们的一种精神诉求。都市人常因繁忙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而精神紧张,因此他们需要释放减压,以寻乐来缓解压抑、忘却痛苦。而农民由于生存现实所迫,在他们的生活理念中,没有休闲享乐,只有艰辛劳作后的短暂休息。相较于都市人与农民来说,市镇居民在生活上更自由、更休闲、更少成规牵绊。

从日常认识上来说,都市生活丰富多彩,是现代化发展的前沿,呈现了鲜明的异质性特征,如茅盾《子夜》里对都市灯红酒绿的喧嚣、商品经济的发达都有鲜明的呈示;与之对比,农村生活则显得单调乏味,固守传统,落后滞重,如台静农的《红灯》、蹇先艾的《沉船》、彭家煌的《陈四爹的牛》等乡土小说写出了农村的物质贫乏与封闭落后;市镇相较于都市、农村而言,没有都市生活的开放繁华,但比单调的乡村生活要多彩多元。与乡村相比,市镇的交通便捷,信息播散较快,文明程度较高,有更便利的进步新变条件,如茅盾的《林家铺子》、罗洪的《春王正月》、王鲁彦的《许是不至于罢》、叶圣陶的《多收了三五斗》等市镇小说写出了市镇的现代化符号,如汽车轮船、电灯电话、洋油洋火等现代物质文明已传播到了市镇。从对中国现代都市、市镇、乡村的比照书写可以看出,过渡性与中介性是市镇的特色与标识性内涵。同时也由于地理位置上的特定阈限与阻隔,乡村往往是通过市镇来接近都市文明,市镇成为现代化进程途中的连接点和中转站,因而,市镇表现在文化上就呈现出既是传统的、又是现代的鲜明特征。

中国现代市镇小说内涵深广,作家众多、作品量丰、存在面广。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大批现代作家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从事市镇文学的创作,并且成绩斐然。主要市镇小说作家有鲁迅、沈从文、师陀、沙汀、萧红、蹇先艾、茅盾、汪曾祺等,另有如罗洪、王鲁彦、王西彦、施蛰存、周文、许钦文、彭家煌、张天翼、废名、林淡秋、王家棫、陈瘦竹、寒波、李劼人、陈翔鹤、葛琴、白朗、许杰、靳以、李辉英、刘祖春、许志行、端木蕻良等非主要作家的典型市镇作品。市镇小说是一个复杂而独特的存在,就市镇作家而言,既有那些生于大城市的作家写作小城的,如出生于苏州的叶圣陶,出生于南京的张天翼,出生于成都的李劼人等;也有生于市镇写作市镇的,如鲁迅、沈从文、茅盾、沙汀、萧红、蹇先艾等;还有生于农村写作市镇的,如师陀、王鲁彦、王西彦等作家。

在现代文学的小说作品中,有很多讲述市镇故事或者说以市镇为背景、为题材的小说。对中国现代市镇文学的研究虽然已经展开,但无论是从量上还是质上来看,均有待进一步拓展。近年来学界已开始关注市镇文学(特别是市镇小说)这一文学现象,但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研究还不够深入,亟待向纵深开拓。

诸多中国现代文学佳作都可归入市镇文学之中,将市镇文学从传统的乡土文学的视阈中独立出来,拓展出其与乡土文学、都市文学三元并立的文学形式,有着其客观性、必要性和重要性,这对于开拓我们的学术视野、深入开展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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