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
2016-04-13
质量与标准化 2016年2期
关键词:标准化
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
为落实《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促进上海市标准化事业的发展,自2008年起,上海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4 000万元财政资金建立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承担的上海市标准化推进项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质技监计(2015)331号)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
申报范围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 经济效益良好;
4. 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申报类别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 技术标准科研项目;
2. 标准制修订项目;
3. 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
4. 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5. 采用国际标准项目。
一、支持领域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标准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除技术标准科研项目外的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在“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创新”等方面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或促使其取得显著成效的标准化推进项目(“三重”方向项目),主要支持以下领域:
1. 现代服务业领域;
2.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 先进制造业有关领域;
4. 现代农业领域;
5.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领域;
6.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二、申报流程
技术标准科研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上海科技”网站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按照《“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指南》的要求装订书面申报材料,报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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