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国家与我国重型柴油机排放标准研究比对
2016-04-13刘依敏
质量与标准化 2016年7期
文/刘依敏
【机动车专栏】
海湾国家与我国重型柴油机排放标准研究比对
文/刘依敏
本文主要介绍了海湾国家和我国重型柴油车大气污染物试验方法中排气污染物测定的相关内容,对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进行了对比,并结合我国国情和重型发动机实际发展情况谈谈几点想法。
海湾标准 重型柴油机 排放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而柴油机尾气排放物更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义为1类致癌物,直接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近年来,我国对于重型柴油机尾气排放物的测量方法和标准限值也日趋严格。随着我国与海湾国家经贸合作关系的日益密切,以及海湾国家单一经济结构的特点,重型柴油车的出口需求量也在逐步增长,从而要求我国柴油机制造商在符合本国排放标准的同时,增加对海湾认证体系和标准的了解和研究。本文针对重型柴油机排放污染物,对两个认证标准中的技术要求、试验循环、标准限值等重点内容进行分析比较。
一、两个重型柴油机排放标准介绍
1. 我国标准
GB 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GB 17691-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进行了修订。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国执行重型柴油机国III阶段排放标准,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国IV阶段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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