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烈山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构建探究与实践[1]
2016-04-13陶学明朱荣廷郑玉艳
质量与标准化 2016年7期
文/陶学明 朱荣廷 郑玉艳
安徽烈山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构建探究与实践[1]
文/陶学明1朱荣廷2郑玉艳1
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阐述了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从建设内容、建设环节、标准类型等方面分析了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对象,提出了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绘制了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框架,以期为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美丽乡村 标准化对象 标准体系 构建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的要求,重点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是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它已经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引入标准化理念,通过建立标准体系、制定标准并实施,可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创新、固化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进经验和作法,并形成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可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一、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烈山区位于安徽省淮北市南部,是占地面积最大的区。区内分布有占地7.1 km2的花家湖和18 km2人工植被,奇峰俊秀、景色怡人的龙脊山,有西汉县城、新石器早期裴里岗文化等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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