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价值观对话的理论前提与现实基础
2016-04-12吴猛
思想与文化 2016年1期
吴猛
一个呼声在这个时代响起: 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应当与西方核心价值观平等对话。*参见杜维明访谈: “探讨西方核心价值观与儒学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平等对话”,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7月20日。问题是,中国人的价值观与西方人的价值观各有其“源头活水”,而非人们的纯粹主观创制。如何理解在不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中孕育的中西价值观在当代进行沟通和对话的可能性?下文将从理论前提和现实基础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
探讨中西价值观对话的理论前提,就是为这一对话提供一个比较稳固的话语框架,使得这一对话能够有共同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叙述逻辑,从而避免自说自话的或纯形式化的对话。
这一对话的首要前提,自然是对“价值”和“价值观”这两个词的内涵作出规定。
何谓价值?按照一般的理解,价值就是指好的东西*参见李德顺: 《价值论》,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13页。凡能以“好”来形容的东西,基本都可称为“有价值的”,并被名词化为“价值”。但“好”是一个模糊的说法,“好”之为“好”,又可分为“美”“有用”“有理”“有力”等等。尽管我们往往会把“好”与其载体联系在一起,比如把“美”和“雨后彩虹”联系在一起,“有用”与“钢笔”联系在一起,等等,但事实上不管是哪种“好”法,这个“好”都不能只与那个被称为“好”的对象有关,而与人无关。因为如果“好”只是一个具有作为对象的物的话,那么我们就无法解释何以在许多情况下我们离开了这种对象照样可以有对于“好”的体验和理解,如我们离开了彩虹也可以想象和谈论“美”,并且我们在彼此交流的时候都能明白我们所谈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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