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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6-04-12周全德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伦理道德妇女家庭

周全德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郑州 450002)



女性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周全德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是在传承我国家庭伦理道德优良传统且秉持其实质及精粹的基础上,于现代化建设的婚姻家庭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集中体现着国民认知能力、价值取向、伦理智慧、道德情操、审美心态等精神风貌和人格素质,并且经高度凝聚而成为中华文明重要体现的一种心态文化类型。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女性具有与男性对等的地位,发挥着与男性同等重要的积极作用。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应依循女性自身的心理特性,发挥妇女联合会及其他民间妇女团体的引领作用,寻找女性文化与家庭文化的结合点,寻求女性与男性良性互动的双赢点。

关键词: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 女性; 地位和作用

一、问题的提出

顾名思义,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就是与传统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相对应且具有现代性特质的家庭伦理道德文化。换言之,它是在传承我国家庭伦理道德优良传统且秉持其实质及精粹的基础上,于现代化建设的婚姻家庭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集中体现着国民认知能力、价值取向、伦理智慧、道德情操、审美心态等精神风貌和人格素质,并且经高度凝聚而成为中华文明重要体现的一种心态文化类型。所谓心态,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什么是心态?人的行为背后,决定行为的心理和意识状态,……也叫人生态度”①。至于心态文化,张岱年先生则将其归结为“由人类在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长期蕴化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所构成”②。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组建社会的基本单位,它以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为基础。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不仅需要房屋、家具、电器、网络等物质技术构成,在某种意义上讲,它更需要理念、情感、品德、才智等精神文化构成。由此可见,与物质技术层面的文化表现不同,精神心理层面的文化表现是决定社会制度安排、政策设计和人的行为的本源性文化。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正是具有如此属性,它以家庭美德作为其核心价值取向,以调适家庭关系、规约家庭成员行为及培育健康家风作为其主要功能,对促进家庭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家庭的发展和变化,是社会变迁的重要方面;社会变迁决定着家庭的发展和变化,而家庭的发展和变化又成为社会变迁的缩影。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大发展、人口大流动、社会大变革,我国的家庭在结构、功能、关系、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我国家庭物质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家庭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平等、民主、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类型逐渐形成;另一方面,由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滞后于经济建设所造成的人的现代化程度的不足,对人们的婚姻家庭生活产生巨大影响,致使家庭稳定性有所减弱,家庭生活文明度有所降低,家庭关系有所松散。长期以来,我国国家和社会决策层一直将加强家庭美德建设作为践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途径之一,给予传统家庭伦理道德文化以现代化转换,以适应新时代要求,使之能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由于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女性发展与家庭文明进步的一致性、共生性、互补互促性,在这一继往开来、除旧布新的过程中,阐明女性在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中的地位且充分发挥其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

关于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的现代转变,学界一般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庭发展一直面临着家庭道德评价失范、家庭道德调控机制弱化、家庭成员道德自律松懈等难题,传统家庭道德文化中的精华,对医治今天家庭道德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很好的功用和疗效,人们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对百善孝为先、相敬如宾、崇德尚行、兄友弟恭、守望相助、勤俭持家等传统家庭道德文化进行现代诠释和价值提升,以遏制家庭生活领域的非道德主义趋向(罗国杰、王恒生、王丹宇等)。另一种观点认为,由于传统家庭道德正在解体,现代家庭道德尚未形成,现阶段中国家庭发展正处于对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人本化与功利化、 感情与义务等两难选择的境地(李桂梅、李春茹、王秀华等)。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现阶段,传统家庭伦理既不能有效地引导和规范人们的现代家庭生活,也不能为社会的现代化目标提供相应的伦理依据,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拖了现代化的后腿,因此,只有用“以人为本”的新伦理代替“以家为本”的旧伦理,与社会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家庭伦理才能构建起来(高乐田、孙峰、王锋等)。笔者认为:以上学者从不同角度的论述虽均能自圆其说,但这些见解也均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女性在建构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倘若缺乏对这种地位和作用的阐明,那就很难正确把握我国家庭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及其特征。显而易见,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十分必要。

二、女性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

(一)女性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分析

由社会变迁而引发的家庭在结构、功能、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变化,促使中国家庭关系已从往昔的以亲子为中心转变为当今的以夫妻为中心,与此相应地,婚姻家庭生活的内涵、意义及价值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思想、情感、志趣等已取代金钱、物质、技术等成为决定婚姻家庭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无可置疑,这类变化从客观上确立了女性在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中与男性对等的地位。

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需要两性的密切合作和共同努力,就此来说,无论是“女性离场”还是“男性缺席”,均属非正常现象。然而,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尽管女性在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也发挥一定作用,但她们并不具有此种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上的交互主体地位。《礼记·礼运》中虽有“父慈子孝、兄良弟恭、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之类的对应性规范,但在当时的家长制条件下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虚假的对等性,因为究其实质它毕竟属于维护父权、夫权、君权之类尊卑贵贱等级关系的差序伦理,在人伦日用中通常难以实现真正的对等性。例如,在绵延数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女性自幼就被灌输“三从四德”之类以儒家伦理道德思想为主体的传统家族文化的价值取向,社会舆论的主格调是要求她们成为恪守妇道、相夫教子的贤内助。这就表明:虽然女性在传统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或也能起到这样或那样的作用,但充其量她们所扮演的只是助手的角色,最终还是会被父权或夫权的光环所笼罩,依然缺乏自身独立的伦理主体地位。

以往的婚姻家庭生活实践,已经揭示出国家实施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于促进家庭健康和谐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很难想象,弱化“男女平等”理念及贬低其在推动家庭文明进步中的价值和意义,人们还能实现家庭优良传统与家庭鲜活现实的有机衔接。如今,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文明进步,女性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已与男性并驾齐驱,与其相应地,平等互尊、民主协商、和睦相处的夫妻关系得以形成和发展。女性社会地位的大幅提升不仅使家庭面貌焕然一新,而且确立了女性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与男性同等重要的地位。

我国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既秉承传统精华,又显示时代特色。毫无疑义,我国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的先进性、进步性、创造性,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时期的女性家庭生活实践中得到显著体现,因为这关乎她们的切身利益,事关她们的良性生存和健康发展。在传统社会,家庭伦理道德文化说教的灌输及渗透往往造成束缚女性身心、限制女性发展的不良后果,而这一切无非是为了所谓“家国同构”的整体利益而损害或牺牲女性个人的利益。显然,如此境况之下,作为这一文化被动承受者的大多数女性很难在她们的家庭生活实践中,对此表现出什么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然而,在现代社会,情况却截然不同,女性整体素质的持续提高及其社会地位的全面提升,促使她们积极主动地致力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力求获得事业和家庭的双赢,而这种追求本身也就大大激发了她们改善家庭、报效社会的自信心及创造性。女性在建构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中与男性的对等地位,反映了时代进步对于家庭变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在传统与现代交替、夫妻关系筹码加重的家庭文明建设新阶段,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分享家庭权益,有利于在生活实践中不断创新家庭伦理道德文化,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良性运行。女性在建构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中与男性的对等地位,与她们自身的贡献相符。在传统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的现代转换中,女性以自身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有效消解了传统家族文化中重男轻女的价值取向及其文化阻滞力,从而使自己人生目标的定向及生活性格的形塑,既符合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原则,又有利于建构“平等、民主、团结、和睦”的新型家庭关系。

(二)女性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③其中,家庭美德建设是形成和发展我国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的中心环节及基本途径。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女性从以下方面发挥着与男性同等重要的积极作用。

1.酵素作用。马克思说得好:“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1](P59)与此相似,在社会变革中的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的现代转变中,离开女性的这种酵素作用,也是不可能的。现时代,中国女性不仅积极投身国家现代化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而且自觉参与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幸福家庭、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为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首先,在谈婚论嫁时,我国大多数女性能在较大程度上自觉摆脱“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男高女低 ,男强女弱”等落伍习俗的影响,并且能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对婚姻家庭的侵蚀,最终将志同道合和情趣相投当作个人择偶的主要标准。其次,我国大多数女性堪称生育文明建设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她们不仅积极拥戴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而且在人口发展新阶段协同丈夫更新生育观念、依法循理生育、坚持优生优育,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再次,在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养成文明生活方式、培育优良家风等方面,女性大都扮演穿针引线之引领者的角色。最后,在协调家庭人际关系、化解家庭生活矛盾、营造和谐、温馨家庭氛围等方面,女性的酵素作用更是表现得十分显著。

2.平衡作用。家庭本身意味着人的多重关系即物质的社会关系、精神的社会关系、人自身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综合,其幸福和美满尤其需要人们用智慧和情感去精心培育。此外,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的交错和更替以及婚姻家庭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决定了两性在现实婚姻家庭生活中必然会表现出某些性别差异,而这就客观上要求人们在性别平等理念的主导下,努力掌握家庭生活艺术,逐渐熟悉夫妻关系调适之道,科学把握这种性别差异且使之不致诱发矛盾和冲突,以实现婚姻家庭生活的协调性、有序性及和谐稳定性。就此而论,女性的确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平衡作用。这种平衡作用,对于形成和发展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十分重要。因为,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家庭的现代转变既面临社会急剧转型的外部环境挑战 ,又承受着家庭生活内部变化即由其结构失衡、功能弱化、关系松散等所形成的内在心理压力。尤其是现代社会职业竞争的加剧、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成本的加大、物质诱惑的加强等因素,给人们带来种种心理纠结及压力。以上这些反映在家庭生活中,就会不可避免地带来矛盾和冲突,需要运用无形的“伦理道德文化之手”予以调适。此种调适的过程,无非就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减压释负”的心态平衡过程,而能够充分发挥这种平衡作用的调适者,可以说非女性莫属。

3.创新作用。经济社会需要创新发展,同样,家庭也需要创新发展。为了适时、有效地应对社会转型期诸如家庭生活选择多样化、家庭关系简约化、家庭问题复杂化、家庭人口老龄化、流动人口家庭化等新情况的挑战,尤其需要通过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创新,去营造适合家庭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社会生态环境及心理氛围。一是要转变家庭发展理念及方式,将女性发展与家庭发展融为一体,并且通过两性平等同步发展与家庭健康和谐发展的有机结合,体现家庭发展的时代性及科学合理性。二是要拓展家庭发展的空间,在全面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进程中,着力培育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的创新点。三是要提高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的成效,在家庭生活实践中实现应然与实然、事理与情理、人格与角色的兼容互补。我们应当看到:在以上增促家庭发展之精气神的创新过程中,女性的作用显得非常突出。这是因为她们能够将女性文化与家庭文化有机结合,促进女性自身与家庭的共同发展,并使新生的家庭伦理道德因素从中脱颖而出。尤其是在新型现代性替代旧式现代性的社会文明发展进程中,这种创新作用在大多数女性身上表现得格外明显。

三、发挥女性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作用的路径选择

(一)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应依循女性自身的心理特性

法国女性主义思想家西蒙娜·德·波伏瓦曾经说过:“……当妇女从事一项对人类有意义的事业时,她是能够像男人一样表现出积极肯干、讲求效率、沉默寡言、吃苦耐劳的。”④无独有偶,恩格斯也曾说过:“在教育部门里,妇女的特点是:说得非常少,做得非常多,平均一个妇女的工作等于三个男人”[1](P70)。为何女性主义思想家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均如此评价女性能力和效率?这无非是因为女性具有细致、耐心、灵活、敏捷、情感丰富、善解人意等心理特性,而此类心理特性恰是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所十分需要的。因此,社会要鼓励女性自觉依循她们在长期生活实践中磨砺出来的这种心理特性,去更富有成效地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

(二)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应发挥妇联及民间妇女团体的引领作用

妇女联合会是党联系广大妇女的桥梁和纽带,其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民间妇女团体是由妇女发起且得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社会组织,其具有进步性和公益性。长期以来,妇女联合会“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团结和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在积极参与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同样,民间妇女团体尤其是那些枢纽型的民间妇女团体,也在动员和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中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兴旺发达及幸福安康,奠定整个国家民族繁荣昌盛及和谐稳定的基础。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是促进家庭兴旺发达及幸福安康的思想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等方面的建设,一直是妇女联合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它们也是民间妇女团体为自己确定的社会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在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我们理应充分发挥妇女联合会及民间妇女团体的引领作用。

(三)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应寻找女性文化与家庭文化的结合点

女性文化是以性别平等作为其核心价值取向,以追求妇女解放和妇女发展作为其基本目标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家庭文化是以家庭伦理道德建设作为其精神支撑及主要任务,以寻求家庭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作为其根本目的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性别角色与家庭角色的交叉和重叠,两者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一般来说,与女性解放和女性发展相关的事情,必然会在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生活中反映出来,例如,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上关于婚姻道德基础、择偶标准、“二保一”等问题的讨论即是如此。反过来说,家庭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与否,也会在较大程度上对妇女解放和妇女发展产生影响。因此,在建设以家庭美德作为其核心价值的我国现代家庭文化过程中,寻找其与女性文化的结合点势在必行。

(四)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应寻求女性与男性良性互动的双赢点

在建设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进程中,女性与男性犹如鸟之两翼,缺一不可。例如,在家庭道德教育活动中,就表现出夫妻共同作业的这种特点。一方面,作为严父,男性要善于严格要求子女,督促子女能够依照合乎为人处世的伦理道德标准,去尽快地实现自身的社会化;另一方面,作为慈母,女性要善于以关爱、体贴、宽容、同情等善良品质去感染和启迪子女的伦理道德情商,使子女在身心两方面均能健康成长,并且引导子女能够按照人之社会化及现代化的标准,去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此外,在操持家务、照顾老人、亲朋来往或邻里交往等类活动中,均需要夫妻共同作业;正是在这类共同作业过程中,丰富了夫妻生活,密切了夫妻关系,促进了性别平等,实现了家庭和谐。应当说,上述这类共同作业不只在家庭生活中成为女性与男性的双赢点,它们所产生的良效,已经在客观上推动了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毫无疑义,在女性与男性良性互动中深入推进现代家庭伦理道德文化建设,将有益于提高这一建设的质量和效应,我们应当为此付出更大努力。

注释:

①参见http://wenku.baidu.com/view/ff4e6feb6294dd88d0

d26b9b.html。

②参见张岱年、方克立的《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③参见胡锦涛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④参见法国作家西蒙娜·德·波伏瓦的《第二性》,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参考文献:

[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妇女[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78.

Women’s Role in Developing the Ethical Culture of Modern Families

ZHOU Quan-de

(Hen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 Zhengzhou 450002, China)

Abstract:Ethical culture in modern families, based on the long tradition of Chinese family ethics, and developed along the modernization of marriage and family, is a kind of spiritual culture that condenses and embodies the entire Chinese civilization. It contains the national cognitive ability, values, wisdom, ethic principles, and the whole psychological and mental qualities of our people. Women are playing an equally important and positive role as men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such ethical culture, which makes it essential to follow the psychological traits of women. It is also critical for the women’s union 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to take the lead in this process. In addition, women culture and family culture should be combined to work for a win-win situation for both men and women.

Key words:ethical culture in modern families; women; role

中图分类号:C91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838(2016)01-0018-05

作者简介:周全德(1955—),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河南省社会学会副秘书长,河南省家庭道德文化促进会副会长,主要从事女性社会学及女性伦理学方面的理论研究。

收稿日期:2015-11-03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全面提高河南社会治理水平研究”(项目编号:2014A12)

·女性与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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