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价机制的思考和建议
2016-04-12陆杨先
质量与标准化 2016年4期
文/陆杨先
构建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价机制的思考和建议
文/陆杨先
本文以2015年3月国家启动的团体标准改革为背景,简要阐述了国内外团体标准的发展现状和上海积极推动团体标准开放试点的实践,在具体分析了团体标准改革发展进程中面临的潜在问题和原因后,提出了在团体标准发展中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工作建议,包括评价的指标、因子、方法与应用等,旨在通过对团体标准的制定主体、管理运行机制、制定程序、编制质量、实施效果等各类因素开展客观专业的第三方评价,以推动建立团体标准优胜劣汰的良好发展环境。
团体标准 评价机制 第三方
一、政策背景
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指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深化标准化改革的重要措施,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将现行由政府单一供给的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
2016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包括总体要求;释放市场活力,营造团体标准宽松发展空间;创新管理方式,促进团体标准有序规范发展;优化标准服务,保障团体标准持续健康发展等四部分十七条内容,对团体标准的发展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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