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预防流动性和利差损风险监管剑指高现价产品

2016-04-11陈婷

上海保险 2016年2期
关键词:现价交费保户

陈婷 本刊记者



预防流动性和利差损风险监管剑指高现价产品

陈婷本刊记者

就在宝能万科股权之争逐渐冷却之际,有关万能险的动态却再次引发市场关注。

2016年1月20日,中国保监会召开高现金价值产品监管规定修订座谈会,拟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据悉,此次修改范围涉及高现价产品的定义、主体责任、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产品开发及销售等六方面。

高现价产品定义范围扩大。按现行规定,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修订后的监管规则将该类产品范围扩大,指第四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5年的产品。实际上是将存续期3到5年的产品也归入此类产品中。

更为关键的是,保监会拟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开发新的存续期在3年以内的产品,且2016年10月1日之后也不得继续销售此类在售产品;同时,自通知下发起不得销售存续期在1年以内的产品。

国金证券分析师徐飞认为,监管机构拟对高现价产品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主要是对近期万能险迅速扩容的监管,以控制流动性风险。同时也符合监管机构推动发展保障型产品的思路,有利于保险行业更好地服务国计民生。

叫停短期高现价产品 监管风向趋紧

实际上,保监会2015年年底就开始着手完善高现价产品“短债长配”的监管框架,并在去年12月连续发布四项针对性约束文件,包括:《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2月9日)、《关于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12月11日)、《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12月15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12月23日)等,已就险资“短债长配”的潜在风险作出了相应的限制。不过,此次座谈会旨在实现更高级别的约束。

据悉,2015年12月版的《征求意见稿》仍允许保险公司在资本不低于年保费50%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同时给予无法达到相关资本要求的保险公司两年过渡期。但是,新的《征求意见稿》将直接禁止此类产品的销售,同时将在不到10个月以后开始执行。很显然,此次监管力度更大,且颇具惩罚性。

除了范围扩大、叫停短期高现金价值产品以外,此次修订还有一些新的限制性规定,包括各寿险企业的总精算师负责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估值;并将各家公司高现价产品的配额和盈利能力挂钩,而不仅仅是与注册资本挂钩(即如果公司继续亏损,则配额将下降;以往只要不断补充资本金,就能持续销售新单)。

主要影响万能险规模 对中小险企冲击较大

国金证券徐飞认为,对于短期限高现价产品的限期停售,体现了对该类产品监管思路的进一步收紧。

根据中国保险业协会披露数据,2015年前11个月,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规模约为6700亿元左右,其中主要为万能险新增交费。据估算,3年期以内万能险产品新增规模占万能险总新增规模比例较高,预计或超过50%,即可能达到3300亿元以上规模。

徐飞还预计,此次监管政策对于万能险销售较多的民营保险公司影响较大。根据中国保险业协会数据,原保险保费收入主要为传统险、分红险保费收入,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主要为万能险新增交费,用“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原保险保费收入”这一指标去观察其业务结构则可以看到,华夏人寿、珠江人寿分别达到2930.1%、18354.1%,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远高于原保险保费收入;富德生命人寿、前海人寿、光大永明、幸福人寿、正德人寿等,分别为107.6%、351.9%、111.7%、159.8%、438.5%,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也明显高于原保险保费收入。而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保寿险、新华保险,这一比例分别仅为6.8%、40.6%、6.1%、2.4%。具体数据可见附表。

北京高华分析师李南同样认为,此次监管规定对较小的非上市险企的冲击更大,因其高现金价值产品销量普遍较高,尤其是在2015年。不过,由于宽限期较长,李南认为上市险企不会立即面临流动性风险,但预计那些高现金价值产品比重较高的险企资产增长将放缓,且鉴于存在销量和退保压力,其产品结构的改善也需要更长时间。

“新规的效果仍有待观察,我们认为保险企业仍有空间设计一些退保价值具有吸引力同时又不属于当前划分的高现金价值类别的产品。”李南认为。

防范利差损 阻断现金流风险 保护行业长期发展

海通证券分析师孙婷认为,低利率环境下,高现价产品的利差损风险和现金流风险加大,保监会进行规范属预期之中。高现价产品存续期较短,在目前央行频繁降息的背景下面临巨大风险:1)利差损风险。此类产品承诺收益普遍在3.5%以上,部分万能险预期结算利率甚至超过7%,投资收益难覆盖成本;2)期限错配风险(现金流风险)。此类产品存续期一般在1至2年,而资金投向多为债权计划、权益等久期较长的资产,一旦集中退保遭遇新增保费下滑,保险公司将面临巨大的现金流压力。

北京高华分析师李南认为,此次监管规定修订显示保监会希望减少险企为销量业绩而进行的非理性竞争,并控制退保、现金流风险和中短期内资产负债不匹配的情况,尤其是在当前资本市场较为波动的环境下。

业内分析人士普遍反映,考虑到现在类似的短存续期产品是中小保险公司的主营产品,如果新规落地,无疑短期内将对这些保险公司的产品结构造成强烈的冲击。而保监会此次会议的针对性也十分明显,主要是限制近来中小保险公司较为青睐的“以资产推动负债”的发展模式。这向市场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即当前大多数中小保险公司旗下的高现价产品偏向理财性质,且提供的预期收益率在理财市场上也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但中小保险公司这种依靠高预期收益率实现资产快速扩张的模式背后有风险错配的影子,整体性质与保险行业求稳的步调不相吻合。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此次会议是监管机构对前期部分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激进扩张模式做出的反应,即监管层强调行业稳健经营,资产推动负债模式必将受限。

高现价短期产品的本质存在风险错配,以新增投资款补偿到期兑付要求,一旦发生挤兑,很有可能产生较大的流动性危机。另外,类似的高现价产品对保险公司自身而言并无明显的盈利效果。中小保险公司主要是希望通过类似产品的发行获得资金支持,并形成资金池,以寻找能带来高收益的投资标的,其本质类似杠杆行为。但高现价产品本身对保险公司而言并不是盈利型产品,甚至容易出现亏损。

从行业角度而言,保监会此次修订高现价产品的监管规定,是重要的监管从严的体现。2015年以来,险资举牌事件频频发生,但对保险资金而言,集中持股模式导致成本上升,后续的现金流风险值得密切关注。重视风险的监管,一定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

▶附表 2015年1-11月保费统计(百万元)

猜你喜欢

现价交费保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LME价格行情(2016年11月15日)
就地交费
保户利益就该彻底受损吗?
保户利益就该彻底受损吗?
跳蚤市场
使用《药学服务与研究》网上交费系统付费既快又方便
国际市场有色金属价格
《中国医院》网站在线投稿和在线交费平台开通
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