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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浅析与对策

2016-04-11郑晓仪余俊渠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学生党员入党合格

郑晓仪,余俊渠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广东佛山528000)

高校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浅析与对策

郑晓仪,余俊渠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广东佛山528000)

目前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中面临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存在易进难出现象,一些不合格党员没有得到及时的再教育及有效处置,影响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应对挑战,必须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高校;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

党员质量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重要保证。高校大学生党员的政治素养、思想水平、文化修养等关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随着高等教育的大力发展,大学生党员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也面临新的挑战。据调查了解,部分大学生党员在群众中的满意度不高、党员和非党员标识度不清;受“党员终身制”传统思想影响,在大学生党员中出现了入党后共产主义信仰不坚定、党员意识薄弱、服务意识不到位的现象。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尽快完善符合高校实际的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退出机制,进一步保障大学生党员的质量,增强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是当前高等院校党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笔者拟通过对在校大学生党员和青年学生的随机采访,从大学生党员的思想素质、组织生活、日常作风和学业情况等不同维度,分析研究高校大学生不合格党员的现状,并对建立健全符合高校实际的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一、当前高校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现状及处置方式

(一)高校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表现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不合格党员就是党的肌体上不健康的甚至是有害的细胞,不合格党员会影响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损害党组织的形象与健康发展。据调查,约有31.4%的学生党员认为部分大学生党员与党员形象并不符合。其具体表现如下:

1.参加组织活动不积极

笔者前期通过对高校学生党员的调查,发现部分学生党员在通过预备期转为正式党员后,缺乏保持党员先进性意识的自觉性,不愿意参加党员政治学习和党组织活动,不能及时缴纳党费。

2.入党后思想动向波动大

党员在入党时往往是符合要求的,不合格党员往往出现在入党之后缺失坚定的理想信念,难以支撑其保持先进性。入党纯洁性不高的党员,受时代变迁和复杂社会思潮的影响,其思想信念就可能会发生动摇和更改。对于思想出现波动的党员,如果其自身不主动向党组织寻求帮助,且没有得到及时关注与引导,往往会出现理想信念动摇的现象。

3.服务群众意识薄弱

据笔者前期调查了解:对高校大学生党员的表现,非党员学生对于学生党员的服务意识满意度比例不高。非党员学生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党员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并没有充分地发挥,部分大学生党员的群众路线、生活态度、诚实守信等作风并没有起到表率作用,甚至出现不及群众的现象。

4.学习钻研动力不足

党员具有先进性。高校大学生党员由于具有党员的共性,又具有高校学生的特性,因此应该结合高校党建的特点,对学生党员进行综合考核。在高校生活中,学习情况是对个人先进性的一个重要指标。资料显示,大部分的大学生党员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在科技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但也有少部分大学生党员在成为党员之后学习松懈,成绩下滑,甚至出现多门挂科的现象,在带动班集体和宿舍的学习氛围等方面没有起到引领作用,这对于党员形象的负面影响难以量化。

(二)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不完善

在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系主任齐卫平教授《清退与净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础》研究中指出,民主革命时期清退党员的工作时有进行,这说明我国一直都很注重党员的素质发展。在《党章》中也有对违反纪律的党员进行警告处分以及开除等相关的规定。

目前,在经过预备期观察之后,在没有犯原则性错误的情况下,基本都是“终身党员”。在高校党员管理的调查中,发现由于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处置制度等并不完善,因此也仅有为数不多的高校在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的落实上做出真正的落实。

二、关于完善不合格大学生党员认定工作的建议

高校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培养和发展合格的大学生党员。对于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退出机制,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套完善的体系。因此,很多高校在甄别大学生党员合格与不合格、对不合格党员有效处置和后期再教育等方面尝试不足,处置有所缺失。由于没有完善的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导致对思想素质不够坚定、服务意识不够充分、社会工作倦怠、学习成绩下滑的大学生党员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也欠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措施。

高校大学生党员具有双重身份:党员和大学生。因此,在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退出机制上,应该结合高校实际,从思想政治素质表现、组织生活群众基础、日常作风行为习惯、学业情况科技竞赛等综合方面进行分析。同时,由于学生的可塑性很强,对于高校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退出机制应酌情处置,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给予一定时间的改正机会。

(一)构建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评定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立足高校党建教育和大学生人才培养的特点,对于高校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评判标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1.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理论学习、强烈的集体意识、到位的党员意识;

2.组织生活群众基础: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参与党支部大会与活动、自觉参与党课学习、主动及时地上缴党费;

3.日常作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尊师重道、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工作认真、生活积极;

4.学业情况及科技创新:学习认真、成绩优秀、实习表现良好、引领宿舍及基层班的学习劲头、努力获取科技创新奖项。

由于高校的人才培养计划和党建工作各有特色,各高校在上述四点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本校学生的人才培养实际灵活制定评判标准,特别是要根据学科特点、工学结合、校企单位综合评价等,将党员的评判融入到高校大学生培养全过程中。

(二)定性、定量、定期地进行党员资格认定

在对高校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认定过程中,应注意“三定原则”,即坚持定性考评、定量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党员考核具有较强的政策性,要求体现政策制度的刚性,同时,又由于大学生党员具有在高校学习生活的特性,因此也要坚持从组织表现、服务意识、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定量考核。在多数高校的党建工作中,往往比较侧重考核大学生党员在预备期及之前的综合表现,忽视对其入党之后的继续教育,部分高校甚至出现“平时不考核,学期搞突击”情况。因此,坚持定期对大学生党员思想动态的了解、日常作风和学习情况的跟进,以及重视入党之后的继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三)全方位评价:个人自评、组织考评与群众评价相结合

坚持让大学生党员进行定期的自评。通过思想汇报、党课学习心得交流等活动,能够让学生党员明确党员职责、树立坚实的党性意识,自身培养自我监督和自我反省的党员悟性;

坚持对大学生党员进行组织考评。通过入党联系人和介绍人对大学生党员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生活作风等多方面的长期跟进,从学生党员的理想信念、党员先进性等多方面进行党员评议;

坚持对大学生党员进行群众评价。学生党员与宿舍、基层班的普通学生接触最多,因此真实的个人表现由群众进行评价和监督是最有效的途径,同时,群众对大学生党员的表现进行评价和监督,有利于学生党员自觉培养服务意识,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党员综合考评的客观性。

三、完善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组织程序与处置办法

(一)完善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组织程序

1.制定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工作的管理责任体系。大学生入党流程严谨、时间跨度长,大部分能够在大学阶段入党的党员都是品学兼优的优秀学子,因此不能草率地认定大学生党员不合格,并强制其退党,而应做到综合考评、客观管理。管理责任体制应该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分层管理,从学院专业党支部、党总支、校党委等层层递进的报送系统,强化分级管理。同时各高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相关体系,权责分明、落到实处。

2.制定综合评价、代表性广泛的学生党员评定体系。在对学生党员进行考评工作时,必须成立由组织部门、学工部门、教学部门、教师代表、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等组成的评议小组,并由党员自评、组织考评和群众评价等相结合,多方面、全方位、深层次地对学生党员进行考核。

3.制定学生党员的评定等级系统。根据考评标准,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从思想政治素质表现、组织生活群众基础、日常作风行为习惯、学业情况科技竞赛等四大方面,制定相关等级,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二)完善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处置方法

1.完善处置方法:大学生具有抗压性不强、敏感冲动、可塑性强等特点,强制其退党可能造成学生的心理压力,因此对于不合格学生党员应考虑: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等三种方式。凡经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学生,本人愿意与党支部、辅导员进行思想交流、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在限期内能够改过自新的,可继续考察接纳;对无意愿限期改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无效的,可劝其退党;对经教育无效、无心改正,各方面表现不符合合格党员标准的,可考虑直接除名。

2.关注后续教育:注重对不合格党员退党后的思想动态跟进并强化继续教育,应尽量避免出现“一经退党、彻底放弃”的现象,而是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关心、学生党支部的帮扶、辅导员谈心等多种途径对大学生党员进行思想教育,争取让理想信念不坚定的大学生党员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了解其信仰疑虑后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唐宏林.高职院校不合格学生党员认定与处置机制研究[J].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9).

[3]刘德强.大学生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25).

C913.5

A

2095-7238(2016)02-0019-03

10.3969/J.ISSN.2095-7238.2016.02.004

2016-02-28

本文为2014年广东高校党建研究会党建项目“高校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机制研究——以广东高校学生党员为例”(编号2014BKZZB19)阶段性成果,项目主持人:余俊渠。

郑晓仪(1988-),女,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辅导员,翻译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二外教学研究。

高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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