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几点思考
2016-04-11陆海岩
实事求是 2016年1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
陆海岩
关于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几点思考
陆海岩
(中共新疆区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清晰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路线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崭新的一页。其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如何准确理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已成为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建设法治中国的核心问题。
关键词: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 根本保证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贯穿始终,其重要意义在于正面解答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这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直面问题最突出的表现。
一、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回顾历史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一直不懈地探索中国的法治道路。新中国成立以来,无论是1949年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还是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抑或党的八大都强调了必须加强法制建设。然而由于受国内“左倾”思想、国际上“匈牙利事件”等的影响,中国的法治建设逐步偏离了正常轨道。十年“文命”砸烂公检法更是让中国的法治建设历经空前的破坏,甚至是严重的倒退。对此,我们党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确定了一项基本方针——必须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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