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马克思的存在论思想及其哲学史价值
2016-04-11吴吉圣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6年6期
吴吉圣
(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浅析马克思的存在论思想及其哲学史价值
吴吉圣
(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马克思确立了存在论思想即实践纲领或感性活动原理、对象性活动原理,意味着形而上学世界的坍塌,意味着纯粹概念立场或理论态度的终结,同时也意味着柏拉图主义的主导原则——“我思”的瓦解。但无论是第二国际理论家还是西方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存在论思想的解读都是还原性质的,故使马克思存在论思想在哲学史上的价值蔽而不明、浊而不清。所以须从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主义的批判、从马克思存在论思想的基本内涵、从哲学理论主题的转化的三维视角对马克思存在论思想进行具有原则高度地剖析与阐释。
马克思哲学;存在论;实践纲领;感性活动;对象性活动;哲学史价值
存在论,或“本体论”“万有论”等等,“其最基本的含义是:‘关于存在的学说’”[1]2。就是因为马克思在唯物主义世界观上所实现的变革,进而创立的新的存在论思想使以马克思命名的哲学思想开始在人类哲学史上得以屹立不倒。而对马克思存在论思想的解剖和阐释须从前人对马克思哲学的解读、马克思存在论思想即实践纲领的基本内涵和在人类哲学史上的价值等方面对其进行深入地思考和研究。
一、第二国际理论家和西方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存在论思想的解读
黑格尔去世后,黑格尔哲学体系分裂为两个派别:老年黑格尔派(实体派)和青年黑格尔派(自我意识派,马克思早期属于青年黑格尔派),他们都认为自身继承了黑格尔哲学的衣钵,因而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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