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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危化品由“负面清单”转为“正面清单”

2016-04-11

上海化工 2016年8期
关键词:负面清单危化品化学品

上海市危化品由“负面清单”转为“正面清单”

上海市的危化品管控模式从2016年7月1日起,由“法无禁止则可为”转变为“法无允许不可为”。上海市安监局6月27日宣布,从2016年7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正式推行危险化学品“正面清单”管控新模式,规定“中心城区只能有什么”,其他不确定性危险化学品要想进入,必须通过论证和登记等途径,以其进一步严格监控危化品的生产、使用、运输等环节。

据悉,上海市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新版”的上海市《禁止、限制、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此前两个版本的《目录》,从“负面清单”的角度出发,对上海不同区域、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的禁止、限制和控制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此次最新版的《目录》,则在中心城区创新方式上,实施“正面清单”管控,即仅《目录》中列出的危险化学品才允许在外环线以内中心城区进行工业化使用、运输和储存。

上海市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超过1.7万余家,又处于物流运转和进出口的集聚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是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的重中之重。从2012年至今,每隔两年,上海即推出一批《目录》,今年推出的为第三批。三批《目录》各有特点,《目录》更新的原则是以上海产业发展调整为基础,以“安全发展”为红线,以确保“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为底线,通过不断适应改革进程而层层推进,既有方向上的延续,也有机制上的完善,更有思路上的创新。

此前的“负面清单”管理,规定了哪些危险性大的危险化学品在哪些区域禁止生产、使用和流通,其核心是“法无禁止则可为”。而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随着经济的转型、产业导向的转变和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战略定位的提出,必然导致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的大宗生产、运输减少,而为城市运行提供保障和市民生活服务的危险化学品却一样也不能少,配合科技创新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反而有所增加。这种“新常态”对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据此,第三批《目录》为适应上海城市安全运行的要求,作了较大程度的调整,与以往两批目录不同,本批目录主要由全市禁止部分、工业区禁止部分、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组成,新增了关于化工集中区的管理规范,与当前国家化工园区的建设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退城入园的政策“看齐”。第三批目录在五个方面的创新点为:三批目录,层层推进适应城市安全要求;中心城区,创新方式实施正面清单管控;工业园区,细化政策封闭管理全程受控;仓储环节,科学精准施行动态定置管理;目录之外,实施登记报送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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