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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债务的司法认定

2016-04-08程琳路崇艺丁艺姗王振海

现代交际 2016年4期

程琳 路崇艺 丁艺姗 王振海

[摘要]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债务的形成比较复杂,人们对债务的理解也有分歧,导致司法实践中人们对为索取债务而拘禁他人的行为存在不同的理解。因此,对债务进行分类分析有利于更好地把握行为的定性。

[关键词]债务 非法拘禁 债务纠纷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4-0022-02

债务分为合法之债、非法之债、超过实际数额的债务、实际并不存在的债务、难以查清的债务,那么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行为人索取不同类型的债务对于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有何种影响,笔者将结合案例分情况进行论述。

一、索要合法债务

债权人有权通过合法手段来救济自己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现实生活中,使用公力救济方法往往周期长、效率低、成本高,人们在通过公力救济手段难以实现自己债权的时候往往会极端化,采用违法手段进行私力救济,当这种手段超过法律的容忍限度时法律将会对其予以处罚。①因此,即使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采用非法手段扣押、拘禁他人、具备相应的犯罪构成应定非法拘禁罪。我国理论界对于此种索债型非法拘禁是没有争议的。例如:甲欠乙10万元,双方对债权债务没有争议,且已经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甲迟迟未还清债款,乙于是将甲扣押起来逼其还债,虽然双方的债权债务是合法的,法院也予以支持,但是由于乙索取债务的手段不恰当,已经触犯刑法了,因此,仍应当以非法拘禁罪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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