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实践探讨
2016-04-07徐晓兵
新农业 2016年3期
徐晓兵
朝阳县是农业大县,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还比较滞后,城乡结合地区发展差距较大。因此,朝阳县为了响应国家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国家在农村发展建设中的的主导作用,逐步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和建设;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内农民的主体作用,尤其是农民认为需要建设的集体生产生活等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等),都需要发扬农民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1 主要成效
1.1 改善了农村基层的干群关系
朝阳县通过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实以及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实施,不但使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与关怀,也使村干部把精力和时间用于带领农民群众开展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加快农业生产发展。在落实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过程中,较大改变了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党员的服务意识,密切了农村基层的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进一步减少社会难点、热点问题。
1.2 激发农民参与农村公共建设事业的热情
朝阳县通过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对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实施过程,研究的结果进行公开,调动农民积极参与基层村务管理,提高村民自觉民主的参政责任和使命,增强农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激发农民参与建设农村公共事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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