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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对逆城镇化过分紧张

2016-04-02瞿长福

农村经营管理 2016年12期
关键词:落户户籍城镇

瞿长福

无需对逆城镇化过分紧张

瞿长福

据一些机构和媒体调查,“农民不愿进城落户”“城里买房户籍在村”现象在一些地方提高户籍城镇化率改革实践中,正较为普遍地出现。这一现象引起关注,一些观点认为这是“逆城镇化”现象,存在很大隐忧,需要采取措施遏止。

从目前所谓“逆城镇化”现象来看,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人进了城镇,或者在城镇买了房,但户籍还在农村,有的甚至人与户籍都进了城镇,但农地“三权”仍然没有放弃。二是本来户籍在城镇的人,“逆行”落户到乡村,或者到村里“买地置房”,希望过上晨曦伴鸡鸣、日暮理乡愁的田园生活。

这两种情况,稍加分析就知道,并不能都归结为“逆城镇化”。对进城买房户籍在村现象,这本身就是城镇化的结果。对城镇人反向到乡村落户定居,从城镇化实践来看,可以看作“逆城镇化”现象。不过,受我国法律政策限制,目前城里人还不能到乡村买房置地,而且在新型城镇化的大趋势下,各地对城里人落户乡村都采取了从严从紧政策。所以,有这种意愿和能力的人群目前还很难真正做到成为“村里人”,多数只能通过“租房租地”方式寄居在村里,而且实践中这部分人群还很少。

认清这两种现象,对所谓“逆城镇化”就会心中有数,采取的措施就能有的放矢。针对“半城镇化”,在态度上就不必着急,要顺应农民意愿,创造好条件让农民自觉自愿放弃“乡籍”,别认为这是“逆城镇化”就加以阻止。在措施上要做的不是强迫农民落户城镇,而是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至于城镇人到乡村落户的“逆城镇化”现象,在当前不具备条件让这部分人群“逆行”落户乡村的情况下,正好可以通过建设美丽新农村、发展乡村旅游、民俗居住等方式吸引部分“乡愁浓郁”的人群,使“逆城镇化”成为推进城镇化的正能量。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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