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基于韩国KLoSA微观数据的分析
2016-04-02林海波杨黎源
探索 2016年2期
林海波,杨黎源,刘 莉
(1.宁波大红鹰学院,浙江宁波315175;2.中共宁波市委党校,浙江宁波315012)
1 引言
社会保障成为近年来政府和百姓的关注焦点,农村养老保障因为基础差、替代率和覆盖面低,更是成为其中的讨论热点。养老保障的直接目标可以归结成两个:一是最基础的保障;二是幸福感的增加。中国农村由于自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执行诸如“五保户”制度之类的保障措施并运行平稳,尽管对于极端贫困人口的扶助途径仍需完善,但是现有财政和民间能够用于保证老人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能力是充足的。现在需厘清的是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责任边界。老龄化的迅速到来,使得财政在原来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负担之上又加上了一项扩大覆盖面的任务。在此背景下,制度设计如何确定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的比重,是方案设计的重点。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是我国向城乡一体化和福利国家转型的基本要求。由于财政能力限制,在农村养老待遇确定型(defined benefits,DB)安排不可行的情形下,开始探索缴费确定型(defined contribution,DC)。而DC制度涉及到代际捆绑程度、缴费率和替代率的最终目标等具体问题。在老人无力缴费的情况下,如果是倾向于子女缴费,则又牵涉到年金制度,使得企业负担被引入讨论从而使问题复杂化。另外子女缴费的本质,实际是子女用于家庭养老资金的一种代理储蓄。代理储蓄意味着政府具有保值增值的责任,在我国金融体系、金融产品和金融人力资源都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政府通过高行政成本进行资金归集并承担这项增量资金的管理责任,不一定是合意的安排。……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