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腐败”的金融监管问题研究
2016-03-28汪雅倩朱家明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财经大学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安徽蚌埠33030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6年11期
关键词:上市
汪雅倩,朱家明(.安徽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安徽财经大学 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安徽 蚌埠 33030)
“PE腐败”的金融监管问题研究
汪雅倩1,朱家明2
(1.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安徽财经大学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中国成为亚洲资本市场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最活跃的市场之一.近些年PE的“喷井式”发展,很大程度激发、促进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的活力,然而步伐没有跟上的法规监管,过于放松的发展环境使得PE乱象事件频发.从代表性的“PE腐败”入手,研究在准公司上市审核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保荐人在“PE腐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从而结合相关新闻报道对在保荐人制度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供相关管理部门以参考.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腐败;金融监管;上市;保荐人;利益;建议
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以其特有的创新性,席卷全球资本市场,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公开募集资金的第三大融资手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有效地解决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其初期还需要充足的创新发展空间,因而我国对其多采取一种宽松监管的态度,宽松管制久了必然造成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诸如“PE乱象”的局面.
面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爆发式增长,近年监管真空导致该行业鱼龙混杂的局面,如今无论是从整治中国股市、维持其健康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做到藏富于民的角度,加强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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