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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欺诈上市成功的原因分析

2016-02-02王冠男

科技经济市场 2016年1期

王冠男

摘 要:本文主要以公司上市的核准程序为契机,从保荐人、证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三个角度来分析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简单的欺诈手段就骗过了证监会的审查得以成功上市的原因,对提高市场监管和公司治理,促进注册会计师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实践价值。

关键词:绿大地;保荐人;证监会核准制;注册会计师

1 案例简介

(一)公司简介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大地”),成立于1996年6月。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绿化苗木的种植与销售。自2014年8月11日,公司证券全称由“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情回顾

绿大地在2006年11月首度闯关IPO,但由于我国的核准制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较为严格,审核时因招股书不合规范被发审委否决,第一次上市以失败告终。第二次上市时,把所有发审委会问到的问题做了充足的事前准备,粉饰了经营业绩,达到上市要求,成功过会。由此可以看出,绿大地的目标就是不择手段上市。

上市后,绿大地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简称“深圳鹏城”)所解除聘任关系,随后又与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先后解约,而这几家审计机构大多对其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为上市,其对2009年度的业绩预告的修改达五次之多,之后又分别对2009年年报、2010年第一季度季报以及2011年会计估计进行了大幅度更改,这一系列的行为,使其财务黑洞遭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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