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现状
2016-03-28赵雯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12期
赵雯
浅析我国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现状
赵雯
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高校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师生关系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发展,但现存生师比过高、导师缺乏积极性、学生缺乏主动性的情况。通过对我国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从本科生导师制实行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措施三个方面入手,可以完善导师制的相关制度,实行灵活机动的导师制运行机制,推动高校导师制的建设和发展。
本科;导师制;因材施教;创新和实践能力;人才培养
本科生导师制最早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由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率先提出并实施,逐渐在英国和其他各地区和国家推广。本科生导师制指经由指定导师个人或群体具体指导特定对象的个别化教育实践,以促进个体不断创新发展的程序范例。[1]即作为导师的教师在一定期间内,对固定学生进行个别指导,以问题为中心,针对其发展方向及学习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兴趣和专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优势
(一)有利于高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本科生导师制作为高校的一种辅助教学的形式,可以极大地提高教学水平。目前,高校现行的本科教育是将课堂教学作为主要环节,教师和学生都在最大程度上依靠课堂教学完成知识的讲授与学习,很容易产生“填鸭式”教学或“死读书”等机械式的现象,不利于因材施教,调动和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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