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对策研究
2016-03-28朱兰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服务
朱兰波
(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辽宁 沈阳 110021)
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对策研究
朱兰波
(沈阳市铁西区国家税务局,辽宁 沈阳 11002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各地政府机构也对购买公共服务进行了积极的实践。但我国政府向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购买涉税公共服务的探索还刚起步,在内容及形式界定、采购制度和标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文中通过对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促进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的具体对策建议。
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对策建议
推进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是新时期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在实现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中,客观分析我国推进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面临的形势,在科学划分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前提下,按照“积极稳妥、科学安排、公开择优、完善机制”的原则,建立完善我国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对实现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现状分析
政府购买涉税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财税部门直接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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