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法律人格与新兴媒体的女性形象矛盾
——以微信推送文章中的女性为例
2016-03-28张冠男
传播与版权 2016年7期
张冠男
女性的法律人格与新兴媒体的女性形象矛盾
——以微信推送文章中的女性为例
张冠男
新兴媒体在现在的社会中迅速发展,受到各种人群尤其是年轻人的推崇。在传播广泛的许多文章里,有很多涉及女性形象,与我国法律定位中的女性形象有所偏差,但目前还没有受到大家的重视。这些偏差会导致一些不良后果,拟从法律和社会定位的角度来分析该问题,指出新媒体错误女性形象的误导作用。
新媒体;女性形象;法律定位
[作 者] 张冠男,北京开放大学讲师。
一、法律上与媒体上女性形象的矛盾
在女性的法律定位和媒体形象中,一直存在一种内在紧张的不和谐关系。法律中的女性与媒体塑造的女性,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面孔。
《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是部拍摄过续集的很受孩子们喜爱的动画片。其中儿子和父亲因头大或头小的身体特点而分别叫作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母亲的名字为围裙妈妈,她不是以身体特征取名字,而是以家庭主要职能取名字,暗示了在家中母亲应该主要是“围着围裙”做家务。在洗衣粉广告中,多数都是妈妈在发愁孩子的衣物怎样洗干净,最后是妈妈出手洗衣服解决脏衣服。正如1995年在我国召开的妇女大会所指出的那样:“在大多数国家,大众传媒并没有用均衡的方式描绘妇女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对社会的贡献,相反宣传报道的往往是妇女的传统角色,或有关暴力、色情等行为。”①黎品玉、梁佳佳:《大众传媒如何肩负构建先进性别文化的重要使命》,《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第36页。……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