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强制退市问题探讨
2016-03-27隋玉明
财政监督 2016年11期
●隋玉明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问题探讨
●隋玉明
1986年我国第一个正式的证券交易柜台成立,标志着我国股票交易的正式诞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股票市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199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试营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我国的上市公司是经国务院和证监会批准、允许其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股市进行融资有效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运营风险,促进了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也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尚且存在许多问题,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完善。我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上市公司 强制退市 问题对策
一、引言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在优化市场资源的配置、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善我国的资本结构、提高我国国民收入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为上市公司,证券市场能够持续健康运行的关键在于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优劣程度。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制定了诸多政策法规制度,其中强制退市制度对于保障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质量、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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