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两型”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定位研究
2016-03-25邓虎
考试周刊 2016年14期
邓虎
摘 要: 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力量均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者,企业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公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社会力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者,都要各就其位,承担起各自的生态责任,这不仅是社会的要求,而且是自身发展的要求。本文从政府、个人、企业、社会等全方位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
关键词: 四化两型 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定位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研究侧重于社会力量的角色定位和责任的分析研究,提出一些较为具体的新的观点。
1.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界定
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创造了所有文明,因此,人民群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建设两型社会不仅是国家的责任,更是企业的责任。相应的,美好的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企业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者。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要职能是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作用,促进经济的发展。在生态工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要针对资源滥用、环境污染等问题,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定以生态创新和绿色发展为核心的准入制度,在各类企业经营前进行严格的绿色考察,确保绿色生产及资源可循环利用的目标实现,所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领导作用。环境非政府组织是非政府、企业的民间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日益显示出它的作用和影响力,逐渐成长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又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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