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小流域综合治理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构建
2016-03-22郑国权温美丽杨宪杰宫清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50635广东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公共实验室广州地理研究所广州50070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16年7期
郑国权,温美丽,杨宪杰,杨 龙,宫清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 50635;.广东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公共实验室,广州地理研究所,广州 50070)
从地貌学上看,小流域是一个侵蚀地貌单元。小流域的面积范围尚无统一标准,如美国水土保持学界把面积小于1 000 km2的流域称为小流域,欧洲阿尔卑斯山区国家把面积100 km2以下的山区流域称为小流域,在我国以前小流域一般指面积为10~30 km2的比较完整而独立的自然集水区域[1],2014年水利部最新行业规范中将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小流域界定为面积小于50 km2的集水范围。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可以根据各小流域的特定条件,由局部到整体渐进式地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各地多年的实践经验也证明,集中连续地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有效方法,拦截泥沙效益显著,有效缓解水旱灾害,水土保持效果显著,有巨大的生态效益;还可增加区域土地生产力,优化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显著提高区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实现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水土资源的保护利用。因此,我国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是山丘区水土保持内涵的拓宽与发展,水土保持已由控制土壤侵蚀提升为流域水土等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经营[1]。
我国是世界上较早开展小流域治理的国家之一,在20世纪中叶就开始尝试小流域治理的对策和措施,经过不断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即将一个中大流域划分为若干个小流域,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在全面规划设计的基础上,逐渐开展农林牧等综合治理,从而可以实现对整个江河的水土流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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