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怎么教”到“怎么学”
2016-03-21冯沫力
卷宗 2016年1期
冯沫力
摘 要:《自然辩证法》作为理工科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服务型”教师应该“怎么教”,“主体性”学生应该 “怎么学”,这将是《自然辩证法》得以达到根本性教学目的双向辩证的两个核心“单元”。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怎么教;怎么学
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逐渐全面对外开放,“动物园式”的国民迈入“荒野自然”的恶劣环境。对于“中国式裹脚般”的各行各业而言急需改变的是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而后才是遥相呼应的对象性活动(实践)的变革。其中教育就处于迫切改革的突出地位,自然辩证法教学作为教育改革的反映,其重要性不可忽略。那么教师应该“怎么教”,学生应该“怎么学”才能达到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根本目的将是我们以下探讨的核心问题。
1 “服务型”教师“怎么教”《自然辩证法》
面对社会大环境的改变,“说教式”、“满堂灌输式”、“死记硬背式”等等旧教学范式已是脱离轨道的列车,带着乘客驶向幽深的“死亡殿堂”,到达不了目的地,教育与学生、教育与社会、教育与未来等方面将失去关联性,如此教育的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将会“进入历史的博物馆,与青铜器和纺车陈列在一起”[1] 。
对理工科研究生的自然辨证法教学尤其具有特殊性,对教育改革(文理一体化改革)也是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我国的文理科划分导致学文者与学理者严重的矛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理解,长期处于“对牛弹琴式”的敌对方存在;像中世纪居住在神秘阴暗森林的巫师,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二者都披上了神秘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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