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聚合平台的直接侵权认定探究
2016-03-21吴同
电子知识产权 2016年5期
文/吴同
视频聚合平台的直接侵权认定探究
文/吴同
本文对链接技术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技术标准对链接分类的方法来判断行为是否属于受控的网络传播行为,无助于认定行为性质。针对深层链接行为直接侵权的认定标准,本文在分析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后,提出以“内容实质呈现为原则,以合法授权或播放器跳转为例外”的认定方式。
深度链接;直接侵权;服务器标准;用户感知标准
网络视频行业在历经多年的用户习惯培育后,逐渐迎来付费享用视频服务的盈利模式。然而在付费市场培育的同时,针对网络视频服务的新型侵权模式,正在干扰视频的正版化传播秩序。目前,我国在网络视频方面的状况,根据2016年1月CNNIC出台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201601/P020160122469130059846.pdf,2016年4月6日访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04亿,其中手机视频用户规模为4.05亿。在此形势下,网络视频行业仍未完全摆脱对资本和流量的诉求。
从整体来看,我国网络视频行业的发展主要呈现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各大视频网络的用户付费业务明显增长,收入结构更加健康。当然这一点也得益于国家相关部门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打击力度增强。二是各大视频网站纷纷加强生态布局,构建视频产业生态圈。在硬件设备方面,积极涉足手机、电视、OTT等视频收看硬件设备制造以及VR(虚拟现实)设备的开发,抢占硬件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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