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家庭劳动视角下女职工延退的生命周期时间配置变化及其效应

2016-03-21郭正模孔令阳

重庆行政 2016年1期

郭正模++孔令阳

一、问题的提出

退休制度作为国家对社会劳动者退休行为规范的制度安排,对绝大多数社会劳动者的就业市场退出行为具有强约束性。退休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规范劳动者的退休方式和退休年龄;该制度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间也有着紧密的运作机制联系。我国的退休制度产生于上世纪的50年代初,目前仍基本延续1951年政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即企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体力型女职工为50周岁,其余的女职工为55周岁。而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为65岁左右;而且普遍不存在明显的男女性别的退休年龄差异。

建国六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人口与劳动力资源等实际数量与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后,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突出,未来二十年里老年供养人口将急遽增加;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不断递减,2013年开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绝对数量也出现减少,已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性“拐点”。与此同期,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也从上世纪50年代初的40岁左右上升到2012年的74.83岁;而我国新增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投资年限却不断增加,劳动年龄人口初次参加工作的年龄越来越晚。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退加快和退休养老人员数量规模的扩大,使我国社会养老金支付的总额相应急遽增加,已经开始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运行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