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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气候大会取得的主要成果

2016-03-21

中国名牌 2016年1期



历次气候大会取得的主要成果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举行,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达成关于2020年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协议。以下是历次气候大会取得的主要成果。

1995年3月底至4月初,柏林气候大会,会议通过了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履行公约的决定》。

1996年7月,日内瓦气候大会,会议发表声明,争取在1997年12月前缔结一项“有约束力的”的法律文件。

1997年12月,京都气候大会,会议通过《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这是设定强制性减排目标的第一份国际协议。

1998年11月,布宜诺斯艾利斯气候大会,会议制定了落实《议定书》的工作计划。

1999年10月底至11月初,波恩气候大会,会议通过了商定《议定书》有关细节的时间表,但在《议定书》所确立的三个重大机制上未取得重大进展。

2000年11月,海牙气候大会,因无法达成协议,会议被迫中断。

2001年10月底至11月初,马拉喀什气候大会,会议结束了“波恩政治协议”的技术性谈判。

2002年10月底至11月初,新德里气候大会,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

2003年12月,米兰气候大会,会议没有发表宣言或声明之类的最后文件。

2004年12月,布宜诺斯艾利斯气候大会,会议在几个关键议程上的谈判进展不大,其中资金机制的谈判最为艰难。

2005年11月底至12月初,蒙特利尔气候大会,会议最终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其中包括启动《议定书》新一阶段温室气体减排谈判。

2006年11月,内罗毕气候大会,会议取得了两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计划”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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