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笔之辨”原始
2016-03-19胡大雷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胡 大 雷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文笔之辨”原始
胡 大 雷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梳理学术史,南北朝时“文笔之辨”具有韵无韵、公家私人、是否讲究技巧三大区别;“文笔”地位又随与中古政治、文化起伏升降。考察“文笔”原始形成期社会分工的不同,成为“文笔之辨”的逻辑起点。“笔”的原始义泛指书写制作,“文”的原始义为彩色交错,已有是否讲究技巧之区别。原始的“笔”,以“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笔书以为文”,其记载、书写为公家事务;而原始“文”则重在“情文”之类个人情感抒发,以“口出以为言”居多。“笔”以其公家事务的性质,最需要制定文体规则;而“文”以其抒发个人情怀,人各为事,规则多样。“笔”以公事往来实现传播,接受上也具有较大的强制性;“文”的接受重在情感,对接受者的身份、素质要求较高。“文笔”之“辨”的内容,在语言文字作品产生时就有展示,甚至更为丰富。
文笔之辨;原始 ;社会分工;文体规则;接受
一、“文笔之辨”的提出与各方解释
人们对“文笔之辨”有一种印象,即以南朝宋颜延之的话为“文笔”的最早判断,史载颜延之回答宋文帝“尝问以诸子才能”而有“竣得臣笔,测得臣文”云云;又载刘劭“召延之示以檄文,问曰:‘此笔谁造?’延之曰:‘(颜)竣之笔也。’又问:‘何以知之?’曰:‘竣笔体,臣不容不识。’”[1]879-880颜延之并提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2]1622。总括南北朝特有的“文笔之辨”的讨论,大致有以下三点对举:一指有韵无韵,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说“手笔差易,文不拘韵故也”[3]1830,刘勰发表了“今之常言,有文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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