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现状与出路
——以贵州省检察机关的改革试点为视角
2016-03-18岑超奇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改革
岑超奇(贵州民族大学 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论我国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试点的现状与出路
——以贵州省检察机关的改革试点为视角
岑超奇(贵州民族大学 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是实现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促进检察改革的基础。贵州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七个试点省市之一,试点单位按照“切口准、深度改、有特色”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试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试点新路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参选人员单一化、遴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贵州在下一步的试点工作中必须完善检察官的遴选制度,强化职业保障措施等,才能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创造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参考。
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制度;检察官;员额制
目前,贵州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迫切需要改进的方面,因此,对贵州试行检察官员额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已成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 检察官员额制概述
(一)检察官的范围
要解决当前检察机关存在的工作人员队伍庞大,但检察官所占比例不高,真正意义上的检察官(在一线办案的检察官)比例只占全体工作人员的20%左右,从而造成案多人少,严重影响办案效率,这一背离检察规律的问题,必须进行检察改革。在检察改革中,对“人”的改革是重中之重,应当实行检察官员额制;但是由于员额制和检察权能的复杂性,各试点检察机关在对现有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案上,可能会不同程度地背离检察制度原理,陷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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