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分立”走向“多规融合”的要点与目标模式
2016-03-18王皎
安徽农业科学 2016年28期
王 皎
(浙江博慧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绍兴 311899)
“多规分立”走向“多规融合”的要点与目标模式
王 皎
(浙江博慧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绍兴 311899)
规划的分立有其历史必然性和阶段合理性,但面对现存规划,尤其是空间规划之间存在的内容重复、管控交叉、实施困难等问题,规划无论从技术层面还是效用发挥方面,都对融合具有迫切性。总结了上海、广州、重庆等地“多规融合”的实践经验,深入解析了“多规融合”的相关要点,提出了“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套体系、一个平台”的“多规合一”目标模式以及相关建议。
规划;多规分立;多规融合
规划是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1]。其主体主要是国家政府,也包括企业和社团,还包括国际经济组织等。在我国,有安排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有整合区域资源的区域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有指导资源利用的土地利用规划、林业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等,涵盖社会各领域各部门,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主要依据。
当前,我国规划种类繁多,体系复杂。这些规划在分类上,有发展规划、空间规划[2];在层级上,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等。根据城市规划学会的统计,我国经法律授权编制的规划至少有83种,除此之外还有各相关部门编制的行业规划和地方政府编制的各类地方性规划等,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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