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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探索
——以贵州省六盘水市“三变”改革为例

2016-03-18李如海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主体改革农业

李如海

(中共六盘水市委党校,贵州,六盘水 553004)

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探索
——以贵州省六盘水市“三变”改革为例

李如海

(中共六盘水市委党校,贵州,六盘水 553004)

作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模式,土地股份合作制在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出现萌芽,通过“三变”改革,把家庭承包分散经营的农户重新组织起来,发挥多种股份合作形式,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助推脱贫攻坚。在推动“三变”改革过程中,存在股份合作经营主体数量匮乏、承载农业风险压力大,缺乏监督管理机制,产权边界不清、股权封闭,入股农民的顾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加强经营主体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农村产权股权流转服务体系,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稳步递推“三变”改革,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地探索与完善土地股份合作制新型路径。

土地股份合作制;“三变”改革;困境;建议

中国农民在农村改革开放中不断实践和国家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创造性地将股份制和合作制融合在一起,建立了一种新的企业制度——股份合作制。20世纪90年代初期,广东省南海市(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率先拉开了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序幕,开展了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制改革试验。[1]目前,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主要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进行。[2]在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不断探索过程中,全国各地农村先后产生了许多各具特色的运行模式,主要代表有南海模式、恒台模式、苏南模式、上海模式、重庆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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