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隙法治”视阈下行政执法体系的构建——以浙江省江山市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为例
2016-03-18毛柳元饶良玉
安徽农业科学 2016年2期
毛柳元, 饶良玉, 周 照
(江山市农业局,浙江江山324100)
“无缝隙法治”视阈下行政执法体系的构建
——以浙江省江山市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为例
毛柳元, 饶良玉, 周 照
(江山市农业局,浙江江山324100)
摘要针对当前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存在的漏洞问题,江山市探索构建了生猪定点屠宰“无缝隙监管”执法体系,取得了“学习促创新,创新保监管,监管落服务”的实践经验,旨在通过“无缝隙法治”行政执法体系的有效构建,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以行政执法体系创新为路径,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机制建设,确保猪肉食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无缝隙法治;生猪定点屠宰;行政执法;体系;食品安全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1]。肉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的日益提升,对肉类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期频发的肉品安全问题集中暴露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存在的漏洞,要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的有序推进,必须加强“无缝隙法治”视域下行政执法体系的建构,实现从源头到餐桌的“无缝隙监管”。近年来,浙江省江山市对构建“无缝隙法治”行政执法体系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学习促创新,创新保监管,监管落服务”的成功经验,既有江山市生猪屠宰执法体系建设的特殊性,也有“无缝隙法治”生猪定点屠宰执法体系构建值得借鉴的普遍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