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地区电子银行发展情况及其影响因素
2016-03-17王若羽
银行家 2016年3期
王若羽

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从地域维度看,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着力点无疑应该在县域,特别是部分金融机构网点匮乏、金融服务渠道不健全的乡镇和农村地区。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电子银行(主要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自助银行等)以其不受时间、地域限制,方便快捷的诸多优点,逐渐被人们接受。发展电子银行是改善县域和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渠道,落实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之一。
电子银行业务及其发展情况
电子银行业务简介
1998年3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在其《电子银行与电子货币交易的风险管理》中,将电子银行定义为:利用电子通讯通道,为客户提供零售和小额产品以及服务的银行。2006年11月,中国银监会在《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将电子银行业务定义为: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即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即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即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即自助银行业务(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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