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真实性问题的思考
2016-03-17付清远
中国文化遗产 2015年3期
关键词:对策措施
付清远
摘要:在文物保护工程中,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的真实性主要体现在对真实性理念的理解、文物建筑现状的勘察分析、保护措施的制定、传统工艺的传承、维修材料的使用、维修定额的编制和采用、工程管理的科学合理以及相关技术的介入等。目前文物建筑像护维修工程存在着维修不到位、失去真实历史信息、改变原状、明显越制等一系列问题。加强传统材料、做法和工艺的研究、建立科学的文物保护工程研究体系;建立中国传统建筑研究中心或基地,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研究平台等,是实现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真实性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文物建筑;文物保护工程;真实性;对策措施
中国近代的文物保护观念和方法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尝试文物保护工程的基础上,1961年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明确提出“必须严格遵守恢复原状或者保存现状”的原则。1982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0年制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2年对“文物保护法”做了重新修订。2003年国家文物局颁布《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5年颁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文物建筑遗产的保护对象由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逐渐扩展到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历史文化街区(1986年)、工业建筑遗产(2006年),保护的内涵由建筑遗存本体扩大到它的空间及环境,合理利用也作为了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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