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SG中卖方知识产权担保责任探究
2016-03-17高旭军
国际商务研究 2016年1期
高旭军
CISG中卖方知识产权担保责任探究
高旭军
摘 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规定了国际贸易中卖方应承担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中国学界尚未对其进行深入探讨。结合该公约第42条的规定,本文首先对知识产权担保责任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提出并论述了卖方承担知识产权担保责任的前提,即“第三方对货物基于知识产权而拥有权利和要求”、“第三方提出的权利和要求仅限于特定的国家”和“卖方知情”。在“买方知情”和“遵从买方指示”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卖方担保责任。中国企业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加入“由买方承担查询义务”的合同条款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关键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知识产权担保责任;免责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第42条专门规范了国际货物买卖中的知识产权担保问题。该条共分两款,其中第1款不仅确定了卖方承担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而且规定了卖方承担这一责任的前提条件;第2款则规定了免除卖方上述责任的情形及其前提条件。由此可见,第1款倾向于保护买方的利益,而第2款更倾向于保护卖方的利益。CISG试图在买卖双方之间寻求利益平衡,但这种平衡也带来了适用上的困难。对本条的适用问题,仍有深入研究的必要,两方面的原因决定了这一点。其一,中国的出口产品中侵犯第三方在第三国知识产权的情况比较严重。据中国海关统计,2012年中国海关共扣留有侵权嫌疑的商品9, 312万件,案值近3.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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