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的认识误区与实践难点
2016-03-16张建伟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程序
张建伟
(清华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084)
以审判为中心的认识误区与实践难点
张建伟
(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084)
摘要:以审判为中心的作用和意义具有明确性,但其内涵有一定的模糊空间。通过对这一概念以及由此产生的认识误区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以审判为中心”的概念具有相当的伸缩性和纵深度,因此存在进一步拓展的可能。在审理案件时实现庭审实质化不难,但要将以审判为中心制度化、固置化则有很大难度。以审判为中心的落脚点是防范冤假错案,当前推进这一改革还需要着手实施相关的改革措施。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诉讼阶段论认识误区实践难题冤假错案
“以审判为中心”成为司法改革和学术研究的热词并非偶然。近些年来,法院在法治国家扮演的角色,起到校准司法改革方向的作用。随着审判在匡正侦查行为、塑造侦查模式以及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方面的作用得以凸显,发挥审判作用的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此前有学者对“以审判为中心”进行了零星研究,尽管并没有引起同行的高度关注,毕竟留下迹痕,触发最高人民法院未来推动司法改革的灵感。随着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审判牵制审前程序活动的功能显得越发重要,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便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如今 “以审判为中心”虽然已经提出来,但是这一口号的确切含义是什么、相关改革的着力点到底在哪里,尚未有一个准确对焦,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讨论尚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对于司法实践中需要克服的难题也需要通过缜密研究加以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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