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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愿景

2016-03-16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媒体合作伙伴政府

王 敏

(衡阳师范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2)



合作伙伴:政府与媒体的互动愿景

王敏

(衡阳师范学院,湖南 衡阳421002)

摘要:内蕴于公共治理理论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是指多元行动主体间基于彼此信任前提下的平等沟通、真诚对话、友善协同、良性互动的合作关系。政府与媒体都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在共同面对当今公共危机与社会风险等诸多不可治理性问题时,可以思考和建立共同应对的合作伙伴关系,这既契合理论上的可行性,又符合历史发展的逻辑,还源于现实社会的需要。为此,可从政府主动作为、媒体积极行动,教育贡献力量这三个维度来积极探索政府与媒体合作伙伴关系的可能路径。

关键词:合作伙伴;政府;媒体;互动愿景

一、合作伙伴关系:一种理想愿景

合作伙伴是公共治理理论的核心概念,指的是一种多元行动主体间基于彼此信任前提下的平等沟通、真诚对话、友善协同、良性互动的合作关系。公共治理理论认为,一个良性的社会治理结构,需要多元治理主体间的合理分工、合作努力、形成良性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1]。公共治理理论的出现,主要是基于传统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在实践操作上所出现的诸多问题而出现的,体现了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及其相互之间的一种平等、协商与友善的协同互动关系,以共同完成独立个人或单一主体无法完成的目标与任务,并通过相互合作与资源共享,以共同应对公共危机与社会风险。

最初,合作伙伴关系是来源于企业管理领域,特别在物流与供应链管理领域被广泛运用。它指的是作为同等市场主体的企业或行业之间就共同的市场目标而彼此达成协议以联合行动的战略关系。但随着20世纪末的那一场席卷全球且至今仍波涛汹涌的政府变革呼声及重塑政府的实践推进,引入企业管理理论来改革公共部门业已成为一股时代潮流。美国学者奥斯本与盖布勒在其《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公营部门》一书中创造性提出了“企业化政府”的理论设想与改革方略,主张用企业管理理论与企业家精神来改革或重塑政府。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著名的民营化大师萨瓦斯提出了PPPs(Public-Private-Parterships)模式,即要求政府与私部门之间围绕各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生产与提供领域中建立一种长期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可见,这种要求政府与公民社会和谐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能够产生一种一加一大于二的多赢结局与合超效应,也为传统政媒关系模式的掣肘与变革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观点与视野洞见,尤其在面对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风险危机与治理困局时,这种新的理论工具与思想资源将大有用武之地。学界也提出了如良性互动关系、和谐沟通关系、双向平衡关系、博弈平衡关系与合作关系等设想,虽然丰富了政府与媒体互动关系的多种可能性,但仍不能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需要。“合作”当然意味着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再敌视媒体,且能有效利用和协助媒体开展新闻报道与信息传播;“伙伴”则明显宣示彼此地位平等,没有高下之别,彼此尊重,各施其职,良性互动。政府与媒体合作伙伴关系可因此界定为,政府与媒体基于共同的目标任务与价值立场,共同创设平等对话的合作平台,并谋求巩固信任基础与伙伴情谊,实现彼此优势互补与共担风险的、既相互合作又彼此制约的新型关系模式。这种关系既是一种政府与媒体间的关系愿景与理想状态,也是一种双向调节、良性循环与动态平衡的过程,它要求政府与媒体彼此都能以伙伴意识促进与深化合作,在合作中增进友谊与信任。

二、合作伙伴关系:构建为何可能

(一)理论建构的诉求

理论上而言,构建政府与媒体合作伙伴关系之所以可能,就在于逻辑上的它们是共生的系统存在,价值追求上具有契合性与一致性。其一,就逻辑层面而言,政府与媒体虽然活跃在不同的社会生活领域,在社会舞台上也有着不同的角色分工与职能履行,但它们都是构成社会大系统的重要子系统。系统论告诉我们,社会大系统需要其子系统间的分工协作、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也相应提出了政府与媒体间合作共生的系统性存在这样一个理论课题。其二,就价值层面而言,政府与媒体有着共同一致的价值追求,即公共利益目标的追求与实现。基于这种服务公民生活与公共利益的共同基点,让政府与媒体具有合作互动的价值基础[2]P62。换言之,在紧扣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的目标原则下,政府基于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目标使命与价值原则,使其具有与媒体等社会组织合作互动的价值基础与目标追求;而大众传媒也以其“社会责任”和“公益为先”的行动理念与实践原则,也让其具有联合政府共同服务公共利益与公民生活的价值基础与崇高使命。也恰恰是基于这种价值契合和目标一致,但又能从不同角度或立场相互理解、协作、调适、互动与平衡,共同促进公共信息的流畅、透明与有效地传播[3]P62。因此,作为社会治理系统之重要主体的政府与媒体,可以也理应构建一种基于公共利益共同目标而协同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适应和指导现代及未来社会演进的理论发展及理论建构的需要。

(二)历史发展的逻辑

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社会治理的模式变迁史,也是一部关于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演变史。追溯历史,人类社会经历并发展出古代统治型、近代管理型及现代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延伸和映射到政府传播领域,政府与媒体间关系也主要呈现为三类模式形态,即严控模式、自由模式和责任模式[3]P61。它们体现和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治理形态及其对政府与媒体功能角色的不同认识与定位。所谓严控模式,是指处于古代封建专制统治、法西斯式强权控制等集权社会形态下的政媒关系模式,该模式主张媒介绝对服从统治阶级的权力并无条件为统治阶级服务,强调处于统治地位的政府对媒体的严格操纵和对社会的严厉管制;所谓自由模式,是指伴随着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及其带来的思想解放运动后所出现的政媒关系形态,该模式主张媒体自由与新闻自由,媒体有权传播与政府不同的声音,可以表达批评政府的观点与意见,媒介内容生产与提供不受政府干涉或审查,并认为对媒体机构的任何规制的都是对自由的剥夺;所谓责任模式,是针对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后出现的过度媒介自由的弊端而产生的政媒模式形态,它主张媒体在致力新闻自由主义理想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新闻自由是接受特定规范和制约前提下的自由。应该说,责任模式相对能实现政府与媒体的相互制约,但也只是单向性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而忽略了政府的公共责任,故而责任模式也不是理想模式。于是,一种建基于公共利益价值与原则的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正在兴起。之于我国,中华民族向来就有“天人合一”、“和合竞存”的文化传统,这种和合文化的历史传统在政府与媒体关系模式上也相应提出了合作伙伴关系的历史诉求。

(三)客观现实的需要

从现实情况来看,构建政府与媒体合作伙伴关系也契合社会治理创新的客观需要与合作互利共赢的现实需要。一方面,面对近些年来的现代社会问题的日趋复杂及社会事务“不可治理性”的增加,全球已进入一个W.贝克所谓的“世界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中,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成为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在现代化过程中,危险与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4]。这种全球风险社会让政府与媒体的关系日呈多样与复杂且难以把握及处理。故而,全人类共同应对复杂风险与潜在威胁的、以政府与媒体良性互动为核心内容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治理创新就势在必行。另一方面,就我国而言,政府与媒体彼此都需要对方的合作与支持。政府之所以需要媒体,是因为新闻媒体作为我国党和政府的“喉舌”,能够充分发挥传播政策信息、引导监督舆论、社会宣传动员、公共危机应对、政府形象树立等方面的作用;而媒体之所以需要政府的支持,就在于来自政府的公共信息使媒体的报道具有权威性、公信力与影响力。这其实也就是表明传统的政媒关系模式与政治沟通方式在复杂的社会现实面前已然失灵失效,同时也亟需构建一种重视彼此相互配合、协同治理的新型关系模式即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来应对社会现实的必然需要。

三、合作伙伴关系:愿景如何实现

公共治理视域下的政府与媒体合作伙伴关系是一种重视媒体积极参与的合作式治理。这种合作式治理必定要牵涉到政府与媒体彼此双方的改变与努力,也牵涉到作为共同实践主体的人的教育与改变。正如康德所说,人是唯一需要接受教育的动物。因此,构建政府与媒体合作伙伴关系要求政府主动作为、媒体积极行动,同时要求教育贡献力量。

(一)政府主动作为

从政府角度看,要使合作伙伴关系成为可能,就必定要求政府首先做出改变,主动作为,毕竟政府处于相对强势地位,其工作态度与行动实践决定了媒体及公众的参与热情与合作程度。合作伙伴关系决定了政府的主要角色不再是通过规制和法令来引导公众的行动,也不是建立一套将会把人引向正确方向的规则和激励制度,而是要与公众、私人组织及非盈利组织(包括媒体)一起为解决的所面临的问题而共同行动[5]。为此,政府可作如下改变:注重反思、探寻本真;放下身段,学会倾听;展现诚意、回应关切;善于对话,积极行动。第一,政府要注重反思政府组织及其功能的内在本真,以凸显其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使命,并积极高扬公共精神与公共治理的理念大旗;第二,政府应放下身段,仔细倾听来自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声音,自觉认识到媒体对政府行为的时刻关注,自觉保持在媒体注视中实施政府行为的意识;第三,政府作为公共信息的主要掌握者,要展现最大合作诚意,积极回应媒介与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与利益关切,保持政府公共信息的透明与顺畅的传播;第四,政府要善于公共对话、善设传播议题以力求最佳效果,主动完善公共信息发布渠道和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政府传播行为。这不仅要求政府要积极引导媒体的正面与理性的传播方向,还要求其熟知媒介运作流程和国外媒体特点,身处媒介全球化背景中的政府传播人员不仅要正视境外媒体的存在,而且要积极利用这块新的资源,以便有效开展国际传播。政府只有积极主动作为,才可让这种互动情志与伙伴情谊成为可能。

(二)媒体积极行动

就媒体而言,为促进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并朝向纵深处发展,媒体也应积极行动,扮演好合作伙伴的角色。为此,媒体可着力如下方面: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主体意识。这要求媒体组织要认真反思并意识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是自身的本质属性与逻辑使命,转变和废弃过去那种工具论的媒介观念,切实树立起与政府合作式治理的主人翁意识与主体性观念。现实中,我国媒体代表社会与政府进行商讨的思维意识已经出现,日渐丰富的“媒体执政”、“网络问政”与“传播治政”等理论探讨与研究成果,也佐证了媒介主体意识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媒体只有切实重视自身改革发展与建设,在坚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激活其自我治理、自我约束功能,尤其要注重加强组织文化建设,提升参与和治理公共事务的素质与能力,做到取信于政府并满足政府与公民社会的期待。这其中,又特别要注重并积极培育和弘扬和谐、健康、向上、先进的组织文化,积极打造为全体组织员工所认同的组织目标与价值取向,以组织文化来强化媒体及其从业者的自我约束能力;三是回应公共需求,履行传播职能。为有效回应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并切实其履行信息传播与舆论监督的职能,一方面媒体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的基本原则,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特别是遭遇公共危机事件时,更要坚持公允言论与秩序优先的公共准则,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另一方面媒体也需要改变和创新信息传播与新闻报道的形式方式,避免居高临下的官腔模式与刻板印象,让公众在愉悦的信息阅读过程中理解并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生活。一句话,媒体只有树立主体意识与合作观念的前提下的积极履责,才能扮演好政府之“镜子”与民众之“喇叭”的合伙伴角色。

(三)教育贡献力量

比较历史时期不同的政府与媒体关系模式,它们都是基于特定时代背景与教育内容而形成的知识建构。为适应当今社会生活环境与传播生态的深刻复杂变化,政府与媒体关系的互动内容与知识谱系也要更新。易言之,政府与媒体合作伙伴关系的构建,从根本上还是需要借助于教育的力量,尤其需要借助于一种基于全人理念的学校教育来完成。因为无论是政府公务人员,还是媒介从业人员,他们都被假设成积极的公民,但如果假设不成立,则所有一切都是空谈。积极社会公民的培养可从公民教育与通识教育入手。对政府来说,普遍公共精神与公共治理观念的树立、自觉传播与主动传播的政府公关意识的养成,都需要加强相应的公共行政教育(MPA)与媒介素养教育,在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意识的同时,努力提高政府公务人员与媒体打交道的素质与能力,积极主动提供信息源和影响源,科学引导媒介的理性化发展方向。之于媒体,教育的影响也主要应提供公民教育、媒介专业教育及媒介伦理教育。媒介从业人员也应是积极的公民,可通过积极而广泛的公民教育才得以实现。其次,媒介“把关人理论”与“媒介效果论”都告诉我们,媒介信息在传递过程中要经过层层把关和过滤,深受“把关人”影响与偏好,媒体从业人员的“把关人”角色要求需要其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意识、日益提升专业水准、强化媒介道德修养,从而胜任这一崇高岗位的挑战。概言之,我们要利用每一个可能的机会,抓住每一个具体的问题,去不断发展一种既能形成公民的理性品质,又能培育在公共领域中各种价值的交流和尊重之传统的教育[6]。这种教育一方面能有效培养和发展具有独立思考、爱岗敬业与健全人格的社会公民,壮大公民社会的力量;另一方面也可凸显个体的社会属性与职业要求,关注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与增进,并倡导利他、信任与合作的价值与力量。

总之,以构建政府与媒体新型关系为重点的社会治理创新已成为我国当前政治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公共治理理论所描绘的一个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时代画卷也正在展开。政府和媒体都是这一时代画卷的重要要素与治理主体,他们共同书写并展望了良性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愿景。为了共同的愿景目标,双方都要做出改变和共同努力,政府有诚意且有效率,媒体有担当且有热情,双方协同配合,谋求多赢,共同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助推社会进步。

参考文献:

[1]韩国明,魏丽莉.比较与借鉴:国外政府建构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模式[J].行政与法,2006(5):17-19.

[2]王敏,邓庄.公共利益:政府与媒体的互动逻辑[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2(1):59-62.

[3]张宁.和谐社会建构中政府与媒体的双向平衡模式[J].江淮论坛,2004(1):61-62.

[4](德)W.贝尔.风险社会[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4:15.

[5](美)J.登哈特,L.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8.

[6]金生鈜.规训与教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132.

Partnership:Interactive Vis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Media

WANG Min

(Hengyang Normal University,Hengyang Hunan 421002,China)

Abstract:Partnership is based on the premise of mutual trust,which refers to the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of equality,sincerity,friendly cooperation,and positive interaction.Both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edia are the main governance subjects of the society.In confronted these problems of public crisis and social risks together,they may establish two-way interaction of partnership,which is consistent with the theoretically possible,and following the logic of history,but also meeting the need of reality.Therefore,the government can make some positive measures and the media may make great efforts to do something and the education can play important roles in partnerships.

Key words:partnership;government;media;interactive vision

收稿日期:2015-11-15

作者简介:王敏(1982—),男,湖南衡阳人,讲师,从事政治传播与媒介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313(2016)02-01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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