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滞与推进:“中国式”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融合路径
2016-03-16李寒梅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制度
李寒梅
(韶关学院 医学院,广东 韶关 512026 )
阻滞与推进:“中国式”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融合路径
李寒梅
(韶关学院 医学院,广东 韶关512026 )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协商民主逐渐成为民主理论的核心思想。由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制度是建立在以投票为中心的选举民主基础之上的,但是选举民主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通过“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实践创新,以协商民主为前提,以选举民主为纽带,在协商过程程序化、协商机制制度化与协商决策民主化三个方面融合“以投票为中心的”选举民主和“以对话为中心的”协商民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大制度;选举民主;协商民主
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把协商民主确定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因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前提是人民代表的选举,选举制度是以投票为中心的选举民主,也可以说选举民主是我国最根本的民主制度。正如卢梭所言:“从严格意义上讲,理想的民主政治从来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只有人变成了神,才能够用民主方式管理自己。……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