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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党协商制度,提升政党协商实效

2016-03-16王东勤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参政党民主党派政党

王东勤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北京100029)

优化政党协商制度,提升政党协商实效

王东勤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北京100029)

我国的政党协商是一个特定的政治概念,是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政党协商理论有着自身严谨的逻辑前提和内容要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党协商的逻辑前提,民主党派以参政党角色参加政党协商,协商的内容是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事务。新形势下,要结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优化政党协商制度,提升政党协商实效。

政党协商;优化;制度

我国的政党协商是一个特定的政治概念,是社会主义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政党协商作为执政党同参政党之间直接进行的党际协商,居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七种形式之首,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有着明显区别,其本质和属性极其鲜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政党协商有自身的逻辑前提和内容要素。《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政党协商作了权威定义,表现了政党协商的政治性、政党性等特点,这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政党协商制度,充分落实习近平政党协商思想,有助于提升政党协商实效[1]。

一、政党协商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核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党协商的逻辑前提。我国的政党体制架构中,政党关系具有不同于其他政党制度的团结和谐的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有效凝聚国家政治力量的重要保证。从实践来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团结合作、和谐发展、良性互动,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政党关系模式。领导性和主导性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党协商中的特点。毛泽东同志曾说,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2]。在这个首要逻辑前提的基础上,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上下一致、达成共识,共同选择能够充分地发扬民主的政党协商,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政党协商的最终目的是让社会各方面了解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形成共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在协商过程中,既广泛听取各种不同声音,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建议,又坚持组织上和思想上的包容性,坚持对民主党派领导和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坚持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在政党协商的程序中,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程序的操作、协商结果的确定都有相应规定,中国共产党运用多种形式,充分听取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使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各方面的智慧和意见,形成共识,保障和促进政党协商在中国的完善和发展。

二、民主党派以参政党角色参加政党协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与西方国家一般理解的政党有很大的不同,作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主体要素,参政党代表自身和各自所联系的群众的利益诉求,与执政党一起通力合作,有序参加国家政治和国家事务管理,在推进政党协商进程中居于不可或缺的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

参政党是现代中国特有的政治现象和政治概念,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产物。民主党派的称谓在我国始于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1938年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一切有意愿和我们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存在的地方,共产党员必须采取和他们一道商量问题和商量工作的态度。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内的八个民主党派最初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除中国农工民主党和中国致公党成立较早外,多数是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们当时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和爱国民主分子,作为这些阶级或阶层的政治代表具有不同程度的反帝爱国和争取民主的愿望。它们不是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对立面,而是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同盟者出现在中国政治舞台的,因而能够同共产党合作,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并在新中国成立后拥护社会主义改造。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我国社会阶级结构的根本变化,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中国民主政治向前推进,离不开作为中国重要政治力量的民主党派的努力。2013年2月,习近平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3]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基本职能得到了新拓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将民主党派基本职能拓展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三项内容,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开拓了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领域。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参与政党协商和民主监督,保持和自身代表的社会阶层的广泛联系,是重要的“桥梁”和“纽带”。各民主党派作为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所拥有的参政权,不是对共产党执政权分割或分享,而是以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内容的参政,并在参与的过程中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职能,促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3]。民主党派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担得起、做得好“桥梁”和“纽带”,增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效能,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发展[4]。

三、政党协商的内容要素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直接协商,协商的内容是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事务。政党协商应该议大事、议宏观、议全局、议根本、议长远,保证人民群众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实施意见》规定中共中央同民主党派中央开展政党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七大项: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有关重要文件;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1]。政党协商与其他协商的根本不同点在于政党协商的这些内容是具有统领性的,各民主党派作为协商主体既要严格遵守《条例》中关于内容的规定,严格区别与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社会等方面协商或专门协商以及对口协商的不同内容,也要围绕政党协商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战略前瞻研究,不可不加区别地“一锅煮”,对不相干的内容提出协商。

在政党协商中,一般来讲是由特定的相对人表达意见、讨论议题确定协商内容。特定的相对人具体到民主党派中往往是指代表政党组织的具有影响力、高层次、精英化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深,民主党派人士走入基层、置身民间,设身处地地倾听民心、为民办事,广泛收集民意信息,经过甄选整合,然后集合多数人的意见整理加工以提案形式书面呈报协商内容。因此,在政党协商中,尽管协商过程是由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但是在促进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过程中,协商内容并不是来源于一家之言,而是由民主党派成员汇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的。政党协商内容的来源主要包括:一是参政党组织的集体智慧,即在各种会议上民主党派领导的协商意见、领导的书面建议、党派集体提案等集体凝聚的协商内容;二是专家学者的意见,即通过党派集体调研,吸收专家学者为调研集体的组成成员,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三是党派成员个人的意见内容,即通过政协提案等形式呈现成果内容;等等。随着对政党协商的意义和价值的进一步重视,一些党派成员更加重视和关注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针对相关的议题,认真调研,撰写提案,确保提交的协商议题内容具有价值,凸显政党协商的重要性。

政党协商主要通过会议、约谈、书面等平台进行。协商会议是重要平台之一,包括会议、专题协商座谈会、人事协商座谈会以及其他协商座谈会。代表参政党在各种会议参与协商往往是参政党领导成员,在中央层级通常是民主党派正、副主席,在省级是民主党派正、副主委等,而且往往越是重要的协商越是民主党派的领导出面。在会议协商中民主党派非领导成员也可以参与协商,比如民主党派组织内的专家可以在受到委托的情况下在双月座谈会、经济形势工作协商会议等专题协商会上代言;意见有分量、有见地的参政党成员提案者在政协大会上作大会发言等。

约谈也是政党协商的平台之一。约谈沟通的主体是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相关组织,具体方式是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约谈是对相关组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准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主体之间可以根据事先确定的主题确定约谈的内容,比如中国共产党与经济、科技、农业、特邀、教育、文化、卫生等不同界别的民主党派,开展不同主题内容的约谈,沟通情况,交流意见。这样既能够充分调动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又可以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间的合作共事,形成和谐的民主政治氛围,也可以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界别委员的作用,调动民主党派关注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同时,民主党派可以利用政党协商的平台收集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为党委、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收集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书面协商是指协商双方主要采用文字、书面语言进行交流和沟通。《实施意见》提到中共中央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民主党派中央的意见建议,民主党派中央以书面形式反馈。同时,民主党派中央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的书面建议包括对执政党各种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回复以及民主党派主动交给执政党的各种建议案和提案,但是以提案为主。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1]。提出书面建议的往往是民主党派中的优秀成员,他们通常是具有一定职务身份或学术层次的党派领导、专家学者、政协委员,使得书面约谈价值更为凸显。

《实施意见》中规定了政党协商的程序:一是协商前要制定计划,做到在知情明政的基础上考察调研;二是在协商过程中要在主动说明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表意见和进行交流互动;三是协商后在整理意见的基础上交付办理,并且积极反馈落实结果。严格坚持协商程序,有利于增强多党合作制度效能,保障政党协商务实有效开展,提高政党协商质量。

四、进一步优化政党协商制度

推动政党协商,发挥政党协商的作用,必须正确认识政党协商的逻辑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党协商制度,营造宽松和谐的协商氛围,提升政党协商实效。

(一)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政党协商制度

中国协商民主的范围不断扩大,协商对象逐步增加,充分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阶层、新群体,适当吸收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人士加入民主党派组织并不断完善政党协商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新形势下,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政党协商制度,重点是要突出政党协商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方面的优势和独特作用。一是要创新政党协商机制,增强制度的基础,为民主党派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提供切实的制度保障。二是要增强政党协商制度的开放性,加强政党协商与其他层面的协商的联系。三是增强政党协商制度的可持续性,充分把握政党协商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的任务,明晰制度框架优化的时间表,充分发挥政党协商的真正潜力。

(二)结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优化政党协商制度

政党协商是一个在一致性基础上容纳和鼓励多样性的政治制度,在推动民主形式的完善过程中同时推动了自身协商形式的完善。政党协商要满足党和国家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基本要求,需要国家以开放的机制来容纳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从而通过特定程序,将决策水平大大提高。当前,政党协商还存在一些亟需改进的地方。比如,协商成果少见深度,多见泛泛之论;缺乏固定、可靠、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一些决策不够精准;有些政府部门在政策出台后才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民主党派来不及调查研究,难以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民主党派的建言献策不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采纳;民主党派集体智慧的作用发挥较小,存在个人参政议政能力强、集体参政议政能力弱的现象;有些地方政党协商的作用不是很突出;等等。这些情况,影响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政党协商的效果。因此,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党协商制度,保障政党协商活动的正常开展。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党协商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才资源汇聚的优势,营造民主宽松的氛围,鼓励民主党派成员依法履行参政议政、协商民主的职能,鼓励他们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努力形成广泛民主与集中领导相统一、尊重多数与照顾少数有机结合的政治参与氛围。

(三)结合政治共识优化政党协商工作机制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真诚协商,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共识,把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应对前进中的机遇和挑战。优化和改进政党协商工作机制,关系到参政党在新形势下能否充分发挥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作用。参政党汇集了社会众多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领军人物,要发挥他们的积极性、针对性和创造性。目前,我国八个民主党派成员超过100万,还有一定数量的无党派人士,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5]。因此,参政党要根据自身特色,努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提升协商建言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党协商的工作机制,在综合协调、信息沟通、绩效评估、督查落实等机制建设方面进一步优化,同时,建立健全协商反馈机制,推进协商结果的进一步落实,让政党协商发挥应有的政治作用。

[1]中办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N].人民日报,2015-12-11(01).

[2]解永强.多党合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3).

[3]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习近平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EB/OL](2014-10-24)[2016-05-20].http: //wenming.cn/specials/zxdj/xjp/zyjh/201410/t2014 1024_2251871.shtml.

[4]刘雪碧.参政党在国家政权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J].新长征,2012(2).

[5]中央统战部一局.深入开展政党协商 激发多党合作效能[J].求是,2016(6).

责任编辑:杨绪强

10.3969/j.issn.1009-0339.2016.05.009

D665

A

1009-0339(2016)05-0042-04

2016-06-13

王东勤,女,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统一战线、政党关系、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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