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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时期太庙祭祀频次考

2016-03-16陈士银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太庙始祖洪武

陈士银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084)

明洪武时期太庙祭祀频次考

陈士银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84)

洪武一朝的太庙祭祀礼仪极为繁琐,有必要理出一个头绪。从频次角度出发,将其划分为祫禘、时享、荐新、告庙等四个维度,不失为一个突破口。洪武朝太庙祭礼中,未曾举行禘礼,尤以祫祭、时享二礼为重,天子经常躬祀。荐新礼则下移太常主持祭祀,其中,朔祭重于望祭。此外,献新、告庙等礼仪,在频次上呈现一定程度的随机性。

洪武;太庙祭祀;频次;祫禘;时享

蒙元统治对儒家庙祭之礼有一定程度的采用,不过整体而言,恐怕不能让人满意。以时享礼为例,颇重儒礼的元顺帝在太庙祭礼执行上已经多有纰漏,如清人批评的那样:“自元统二年罢夏秋时享,其后,太庙时祭每岁止二举,或三举,甚且岁仅一享。惟至正元年、二年、三年举四孟之祭。至是,诏复四祭。而干戈抢攘,国事日促,虽有诏令,亦不能复举旧典矣。”①嵇璜:《续献通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28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12页。有鉴于此,洪武帝登极后,于元年二月,即“定宗庙礼,岁必亲祀以为常”,②同①,第330页。一矫前元之失。明初庙礼重建,于公而言,是受儒家文明影响的国家行为,于私而论,也与朱元璋本人对先父母的缅怀息息相关,故而早在朱元璋尚未正式建国之际就启动了太庙祭礼重建的工程。

对明初礼制层面的关注,学界已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③相关近著主要有李媛:《明代国家祭祀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张佳:《新天下之化——明初礼俗改革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但是从祭祀频次角度出发,集中力量对洪武一朝庙祭进行的研究,迄今未见关注。明初太庙祭祀材料固然丰富,但是不无散漫性。以频次为突破口,对洪武一朝太庙祭祀进行重点研究,如此一来,纲举目张,能够帮助我们理清头绪,把握明初太庙祭祀的情况。

宗庙之制,如明儒季本所云:“议者纷纭,自汉以下,迄无定见。”④季本:《庙制考》,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第19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337页。关于分类,季氏言:“祭有二节,曰时祭,曰间祀。时祭有四,祠、禴、烝、尝是也;间祀有三,享尝、追享、朝享是也。春曰祠,以其嗣岁也。夏曰禴,以其物薄也。秋曰尝,以其谷成也。冬曰烝,以其物众也。享尝亦秋尝也。追享者,禘也。朝享者,祫也。”⑤同④,第347页。今为方便起见,将洪武朝庙祭依频次分为祫禘、时享、荐新、告庙等四个方面加以考察,与季氏分类,内容大致相埒。

以时间而言,太庙祭祀,频次有四:一为规格最高的合祭祖先的祫禘之礼,或三年或五年举行一次;二为每季及岁末各举行一次的时享之礼,主要在每季的孟月即第一个月举行;三为每月一次的荐新之礼,一般为每月初一、十五两日举行,非常规的献新之礼亦附于此;四为告庙之礼,主要是在祭天、祭神、大军功、册封、国丧等重大事件时才举行。告庙礼中,除了祭天、祭神之外,频次往往具有较大的随机性。

一、祫禘礼

宗庙之祭,莫大于祫禘。但是,古来礼家对祫禘二礼争论极大,仅据清儒孙诒让《周礼正义》的归纳,祫禘的说法就达二十一家之众。①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340-1344页。今仅据《说文解字》略释祫禘,不再展开说明。

祫,《说文解字》言:“大合祭先祖亲疏远近也。从示、合。《周礼》曰:‘三岁一祫。’”②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8页。事实上,洪武建国,毋待三年,在元年三月就举行了祫祭之礼。此时的祫祭礼只能祭祀近祖四,追尊朱元璋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即仁祖、熙祖、懿祖、德祖四庙,无法合祭远祖。洪武元年三月,“丁未,祫享太庙。德祖皇考妣神位居中,南向。懿祖皇考妣神位居东第一位,西向。熙祖皇考妣神位居西第一位,东向。仁祖皇考妣神位居东第二位,西向”。③姚广孝:《明太祖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543页。

禘,《说文解字》言:“谛祭也。从示,帝声。《周礼》曰:‘五岁一禘。’”④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8页。比起祫祭,禘祭的规格更高,合祭的范围更广,还要追本始祖。洪武朝庙祭有祫祭之礼,并无禘祭之礼。直到洪武七年,禘祭的问题才被答禄与权正式提出。

监察御史答禄与权言:“古之王天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故曰:‘禘,禘者,大也,王者之大祭也。’周祭太王为始祖,推本后稷,以为自出之帝。今皇上受命已七年矣,而禘祭未举,宜命群臣参考酌古今而行之,以成一代之典。”事下礼部、太常司、翰林院议以为:“虞、夏、商、周四代,世系明白,其始所从出,可得而推,故禘礼可行。自汉唐以来,世系无考,莫能明其始祖所自出。当时所谓禘祭,不过祫已祧之主,序昭穆而祭之,乃古之大祫,非禘也。宋神宗尝曰:‘禘者,所以审禘祖之所自出。’是则莫知祖之所自出,禘礼不可行也。今国家既已追尊四庙,而始祖之所自出者,未有所考,则于禘祭之礼,似难遽行。”上是其议。⑤姚广孝:《明太祖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1617-1618页。

据上可知,由于“莫知祖之所自出”,故而禘祭之礼在洪武朝虽经提出,但是并未实施。根据三部所议,我们不难看出明人在禘礼上的持重态度。明人重视禘礼,锐意稽古,但是宁缺毋滥,并不妄追始祖,这种务实的态度,难能可贵。

二、时享礼

在洪武朝庙祭礼中,时享地位尤重。洪武元年二月初定宗庙时享之礼,春季孟月分祭于四亲庙,其余三季孟月的时享礼则合祭于第一庙,即德祖庙。洪武三年,“又定时享,仍用四孟月,孟春特享于各庙,各具礼乐。余时,俱奉三祖神主合享于德祖之庙”,⑥俞汝楫:《礼部志稿》,《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97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99页。大致沿袭元年礼制。

彼时,“翰林学士陶安、侍讲学士朱升、待制詹同等奏:‘按礼,古者禴、祠、烝、尝,四时之祭,三祭皆合享于祖庙。祭于各庙者,惟春为然。自汉而下,庙皆同堂异室,则又四时皆合祭矣。今四庙时享亦宜仿近制,合祭于第一庙,庶适礼之中,无烦渎也’”,⑦姚广孝:《明太祖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523-524页。朱元璋“命春特祭,余三时合祭”⑧同⑦,第524页。。

孟月行礼,本合礼制,但是到洪武二年春正月却更定太庙时享,“春以清明,夏以端午,秋以七月望日,冬以冬至”。⑨同⑦,第775页。二年所定时享,以清明、端午等节俗日祭祖,有乖礼制。朱元璋的这种改动,和礼顺人情有关,既然人间过清明、端午、七月十五、冬至,似乎也应当以此四日来给先祖过节。但是,单据人情,抛开礼制,难免出现问题。

洪武三年八月,礼部尚书崔亮奏:“古者,天子宗庙四时之祭皆用孟月。夫孟月者,四时之首,因时之变,致其孝思,故备三牲、黍稷及品物以祭。至于仲季之月,不过荐新而已。今太庙祭享已尝用孟月之制,后改春用清明、夏用端午、秋用七月望日、冬用冬至。既与古制不同,况冬至之日既行郊祀,又复庙享,难以兼举。今宜仍用四时孟月及岁除凡五祭,其清明等节,各备时物荐享。”⑩同⑦,第1081页。

崔亮的意思非常明显:其一、率意变更时享日期不合古制;其二,特别是冬至举行时享,就会与郊礼在同一天行礼,时间上发生冲突;其三,为了照顾朱元璋的改动,其实就是给朱元璋之前的错误准备一个台阶:在恢复四时孟月与岁除祭祀后,可以在清明、端午等俗节“各备时物荐享”。后来,朱元璋果然听从了崔亮的建议,洪武朝的时享旋又回归到常态。

还需要说明的是,举行时享礼时,祖宗神位、面向等均发生变化。不行礼时,按新太庙规制:“前为正殿,后为寝殿,俱翼以两庑。寝殿九间,以一间为一室。中一室奉安德祖、帝后神主,懿祖东第一室,熙祖西第一室,仁祖东第二室,主皆南向。”①张廷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99页。等到举行时享礼时,“于正殿则设德祖、帝后神座居中,南向,懿祖神座左第一位,西向,熙祖神座右第一位,东向,仁祖神座左第二位,西向。凡座,止设衣冠而不奉主。”②同①,第500页。时享时,设神座,有衣冠,无神主;面向由原来的统一南向变为除了德祖之外,懿祖、熙祖、仁祖东西向。

洪武九年新建太庙之后,又发生一些变化,“孟春择上旬日,三孟用朔日,及岁除皆合享。自是五享皆罢特祭,而行合配之礼。”③同①,第1323页。孟夏、孟秋、孟冬依然用朔日举行时享礼,孟春不必用朔日,在上旬中择日即可。此外,个别特祭也变成统一合配之礼,趋于简化。

三、荐新礼附献新礼

荐新礼,一般于每月的初一、十五两日各举行一次,朔祭重于望祭,向祖先荐献时令食物以尝新。

洪武元年二月,“太常又进宗庙月朔荐新礼。正月以韭荠、生菜、鸡子、鸭子,二月以水芹、蒌蒿、台菜、子鹅,三月以茶笋、鲤鱼、鮆鱼,四月以樱桃、梅、杏、鲥鱼、雉,五月以新麦、黄瓜、桃、李、来芹、嫩鸡,六月以西瓜、甜瓜、莲子、冬瓜,七月以菱、雪梨、红枣、蒲萄,八月以芡、新米、藕、茭、白姜、鳜鱼,九月以小红豆、柿、橙、蟹、鳊鱼,十月以木瓜、柑橘、芦菔、兔、雁,十一月以荞麦、甘蔗、天鹅、鹚口、鹿,十二月以芥菜、菠菜、白鱼、鲫鱼。”④姚广孝:《明太祖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524页。洪武二年五月,“诏凡时物,太常先荐宗庙,然后进御”。⑤同④,第833页。

洪武元年、二年的朔望荐新礼,朱元璋都能亲自参加,极为殷勤。后来,礼繁事冗,“诏太庙朔望荐新,令太常供祭”,⑥同④,第956页将荐新礼下移太常主持。由于荐新之礼较祫禘之礼、时享之礼为轻,加之又非天子躬亲,故而有独立的仪节。

洪武三年春正月,太常奏定其仪:

朔祭荐新,各庙共用羊一、豕一,笾、豆各八,簠、簋、登、铏各二,酒尊三。及常馔,鹅羹饭。祭日,太常卿及预祭官各法服,入就位。再拜,兴,平身。赞礼唱‘请行礼’,太常卿诣盥洗位,搢笏,盥手,帨手,出笏。诣爵洗位,搢笏,涤爵,拭爵,以爵授执爵者,出笏。诣酒尊所,搢笏,以爵受酒,以授执爵者,出笏。诣神位前,搢笏,跪,上香。祭酒,奠爵,出笏。读祝官取祝,跪读讫。太常卿俯伏,兴,平身。少后,再拜,兴,平身,复位。赞礼唱‘彻豆’,执事官各彻豆。太常卿以下各再拜,兴,平身。赞礼唱‘焚祝’,太常卿以下各诣焚祝所,焚讫,赞礼唱‘礼毕’。

望祭,止用常馔鹅羹饭。祭日,引礼官及太常卿以下各常服入就位。再拜,兴,平身。赞礼唱‘请行礼’,太常卿至神位前跪,上香。祭酒,奠爵,俯伏,兴,平身。少后,再拜,兴,平身,复位。赞礼唱‘彻豆’,执事官各彻豆。太常卿以下各再拜,兴。

诣焚楮币所,焚讫,赞礼唱‘礼毕’。⑦同④,第956-957页。

从表面上看,以上礼仪与太庙祫祭礼、时享礼差异不大,不过是仪节上的简化。事实上,由于等级降低的缘故,荐新礼不仅仅是仪节上发生简化,规模上已经与祫祭礼、时享礼等不可同日而语。祭器规格明显降低、三献礼简化为一献礼、乐舞的双重缺席等特征,足以说明荐新礼已经走向简化。尤其是望祭直接以常服祭祀,更加说明荐新礼在太庙祭礼系统中的低级地位。

荐新礼之外,“又有献新之仪,凡四方别进新物,在月荐外者,太常卿与内使监官常服献于太庙,不行礼。”⑧同①,第1324页。献新礼作为荐新礼的补充,主要处理四方进贡新物,也在太庙举行。除了太常卿之外,内使监官也可参与,且与望祭一样,用常服行礼,可见规格之低。此外,也偶有瑞麦荐于宗庙。⑨嵇璜:《续文献通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28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31页。及至后来,“朔望祭祀,及荐新、献新,俱于奉先殿”,⑩同①。荐新礼后来移至奉先殿举行,不复在太庙出现。

四、告庙礼

“丙寅,命世子及诸子名,祝告太庙。”(11)同④,第467页。其后,洪武二年二月,更严天子亲行告庙之礼。彼时,礼部尚书崔亮奏:“按《礼运》曰:‘礼行于郊,则百神受职。’沈括援唐制云:‘凡有事上帝、则百神,皆预遣使祭告。惟太庙,则皇帝亲行祭告。’今拟圜丘、方丘大祀前期,上亲告太庙,仍遣使预告百神。”①姚广孝:《明太祖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

自兹以后,凡遇册封、大军功、国丧等重大事件,往往举行告庙之礼。举其荦荦大者,就有洪武三年夏四月,“亲王分封受册宝仪,前期择日奏告太庙”,②同①,第991页。洪武三年六月,“以获买的里八剌,祭告天地于圜丘,翼日告太庙”,③同①,第1043页。洪武四年夏四月,“以皇太子将行婚礼,先期告四庙”,④同①,第1219页。洪武十三年八月,“始置四辅官,告太庙”,⑤同①,第2114页。洪武十五年九月,“以孝慈皇后梓宫将发引,具醴馔,告太庙”,⑥同①,第2342页。洪武二十五年九月,“册立皇第三孙允炆为皇太孙,祭告太庙”⑦同①,第3233页。等等。

综上,我们可以大致总结出洪武一朝祫禘、时享、荐新、告庙的举行次数。祫祭有明确仪节记载的仅1次,洪武元年行之。但是,据《礼部志稿》“祫祭”条:“国初,以岁除日祭太庙与四时之祭合为五享。其陈设乐章,并与时享同。累朝因之。弘治初,既祧懿祖,始以其日奉祧主至太庙,行祫祭礼”,⑧张廷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09页。洪武朝祫祭礼似乎每年岁末都要举行一次。此种祫祭,当属广义的合祭礼。终洪武一朝,广义的祫祭礼举行次数当不超过30次。禘祭为0次。时享礼每年行5次,孟春上旬择某吉日1次,三孟(孟夏、孟秋、孟冬)初一各1次,年底1次。荐新礼每月初一、十五各行1次,除去与三孟初一时享重合的3次,荐新每年共举行21次。献新无算。告庙无算。

五、余论

洪武三十一年夏四月己丑,朱元璋参加了人生中最后一次享太庙之礼。

上步出庙门,徘徊顾立,指桐梓谓太常寺臣曰:“往年昔此,今不觉成林。凤阳陵树,当亦似此。”因感怆泣下。又曰:“昔太庙始成,迁主就室。礼毕,朕退而休息。梦朕皇考呼曰:‘西南有警’,觉即视朝,果得边报。祖考神明,昭临在上,无时不存。尔等掌祭祀,宜加敬慎。旦暮中使供洒扫,奉神主恐有不处,当以时省视,务令斋洁,以安神灵。”⑨同①,第3713页。

对此,我们完全可以对朱元璋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有神论者加以批判。过分崇神,势必导致劳民伤财的恶果。比如太庙、奉先殿的屡建屡修,大兴土木,是为劳民;仅太庙祭器,就耗费黄金近一万两,是为伤财。然而,对于信神严祀背后的积极意义,我们似乎也不应忽略。

朱元璋的太庙祭祀不是简单的个人行径,而是国家行为。难能可贵的是,在意识到错误之后,朱元璋本人能够及时更正,比如时享礼由清明、端午等恢复到四孟月。正是这种在上者敢于自我纠错的务实作风,才能从顶层上保证整个国家太庙祭礼的重建工作顺畅高效的进行。

太庙祭礼,作为朱元璋制礼作乐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洪武朝臣三十多年的努力,终于逐步确立,并臻于成熟。也正是在这些努力的基础上,整个明朝的太庙祭礼才有章可循。与此同时,通过天子的垂范作用,儒家礼仪中“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风气得以重新焕发生机。

Study on frequency of the imperial ancestral temple fete in Hong-wu period

CHEN Shiyin

It is necessary to seek a clue,from countless relevant materials,to analyze the imperial ancestral temple fete in Hong-wu period.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requency,the fetes can be divided into omnibus fete,seasonal fete,offering ancestors food monthly,and informing ancestors,which may be a good breakthrough.Among the different fetes,quinquennial omnibus fete never occurs,triennial omnibus fete and seasonal fete are quite significant,which need often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emperor himself,and the fete of offering ancestors food monthly is held by Taichangsi,in which the first fete in every month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fete held on the fifth day.In addition,fetes like paying tribute to ancestors and informing ancestors,to some extent,are held at random.

Hong-wu period;imperial ancestral temple fete;frequency;omnibus fete;seasonal fete

K248

A

1009-9530(2016)03-0055-04

2016-05-05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仪礼》复原与当代日常礼仪重建研究”(14ZDB009)

陈士银(1988-),男,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三礼学、明代礼制变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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