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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国有林场商品林采伐销售招投标效益分析

2016-03-15苏小红

大陆桥视野·下 2016年1期

苏小红

【摘 要】旌德县国有林场商品林采伐销售通过招投标后,每立方米木材可直接节约成本125元,按每年4500立方米的采伐量计算,每年可增加收入56.25万元,经济效益得到提高。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对国有林场采伐小班的宏观调控,对采伐限额的监控,预防超面积、超限额采伐可以起到很好的监管,从而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各界直接参与国有林场木材采伐销售,可以提高木材利用率,解决国有林场劳力匮乏问题,为国有林场减少了安全事故风险,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关键词】商品林;采伐销售;招投标

2005年安徽省林业厅颁布了《安徽省国有林场商品林采伐销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以来,旌德县国有林场共实施商品林采伐销售权招投标9次共4100亩,其中蔡家桥林场实施6次3402亩,庙首林场3次698亩。各国有林场在商品林采伐销售招投标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实用性经验,为此,笔者就国有林场商品林采伐销售招投标效益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为今后规范国有林场商品林采伐销售提供借鉴。

1.招投标管理

1.1招投标的组织

成立招投标领导组和工作小组,领导组由场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工区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组成;工作小组由职工代表推举产生,并具体制定招投标议程、发布公告,做好各项招投标准备工作,具体负责招投标的组织、招投标材料的整理、公告的发布、资金的收取、协助拍卖公司召开招投标会等等。

1.2招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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